湖北省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统一考试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机制,规范全省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考试和安置分配流程,提高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效率,制定本办法。
一、考试对象
在湖北省安置的副团职及以下(含专业技术干部)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含公务员法知识)、申论,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形式,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各50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三、考试组织
考试工作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统一组织,委托专门考试机构严格按照公务员招录笔试办法组织实施。
四、成绩应用
(一)军队转业干部考试成绩公布后,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以此结合考核成绩,作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的重要依据。
(二)武汉地区安置的副团职及以下军队转业干部(含专业技术干部)按个人自愿原则,以个人考试成绩排名和各职级调剂名额数,确定省直接收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档案考核、立功受奖、边远艰苦地区及特殊岗位、军龄、职务等级计分确定名次。
(三)省直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根据当年省直军转安置计划,按考试、考核的总积分(笔试分占50%,考核分占50%)减去滞留扣分、培训差额分排序后,分别划定副团职干部、营职以下干部(含专业技术干部)、女性干部(不含副团职)的省直党政机关公务员岗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岗位资格线(入围线)。
本办法由湖北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