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人才强县战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学校办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1号)和《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经崇阳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我县2020年春季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3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0年湖北省域内高校或者湖北籍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条件。
3.2020年普通全日制一本大学师范类专业毕业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第一学历为普通二类本科及以上大学毕业);音乐、美术专业为2020年全日制本科师范专业毕业。
4.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4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与应聘学科一致。因疫情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但在1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与应聘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学校受处分期未满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0日至2020年5月17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将个人应聘材料电子版(本人命名的压缩文件夹)发送至917514788@qq.com邮箱,并以“实名+学科”方式加入QQ群(群号1018258239)。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填写《崇阳县2020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应聘岗位。
(2)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扫描件);
②教师资格证(含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扫描件);
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表)
④近期1寸免冠彩照(电子照)
⑤本人承诺件(内容:本人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到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电子文档)。
4.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负责,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人社局指导监管,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2.面试采取现场说课的方式,说课时间为15分钟。重在考察考生的就业意愿度、教师专业素质、教学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和聘用
1.体检:根据各学校各学科岗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分数并列的组织复试),面试人数与岗位数1:1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80分及以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进行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用人单位通过访谈和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对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而造成空缺的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聘用:通过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并公示后确定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5年(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暂缓办理,如规定时间内仍未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五、管理与待遇
1.研究生学历的聘用教师发放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500元,连续发放三年;
2.崇阳籍外的聘用教师在城区提供周转房;
3.服务期内离开或考核不合格者,相应待遇取消。
六、招聘工作纪律
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考工作的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县教育局:0715-3376345
县人社局:0715-3657789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