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推进高校毕业生来我市竞聘就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精神,遵循本地实际,我局制定了《洪湖市2020年度县乡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经洪湖市委、市政府同意并报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在2020年度,我市拟采取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
(二)工作地在乡镇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与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对象要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
2、工作地在乡镇的招聘岗位对象为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洪湖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含就读高校时的户籍转出地为洪湖市的对象)。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
3、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所列专业遵从专业大类,具体参照《2019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目录附后)。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的其他情形;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8日17:30截止。报名人员可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报名时认真填写《诚信承诺书》,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码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所需登记表可在荆州人事考试网下载。报名免收考试费。
(二)资格初审。5月6-8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要求在网上审核报名人员提交的各项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可于5月9日24:00前登陆荆州人事考试网、洪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洪湖人社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四、主要待遇
(一)薪酬、福利及社会保险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长科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按照事业单位的管理规定晋升职务及职称。
(三)资格复审。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形式进行。在5月9日至12日,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将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正面)等资料照片原图发送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邮箱(详见附件1、附件2),供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资格复审合格即确定为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5月15日24:00前,在荆州人事考试网、洪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洪湖人社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布资格复审结果。
(四)面试。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展情况,暂定于5月下旬组织面试,具体时间以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公告为准。报名人数大于招聘岗位数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没有招聘对象的岗位予以核减。在面试前,将在面试资格审查室现场查验考生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等资料原件。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体检。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对象的,对于招聘岗位不限专业的,按照其他岗位面试成绩的高低进行调剂;没有调剂对象的,核减此次招聘岗位。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考核。根据考生体检情况,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考核对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并参照体检环节递补方式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录聘。对考核合格人员,在洪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洪湖人社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以录聘。所有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本年度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后(时间以各高校规定的正常发证时间为准)办理录聘手续,否则不予录聘。
四、政策待遇
录聘后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录聘对象原则上在我市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年限从录聘之日起计算。
五、相关注意事项
(一)考生咨询方式。涉及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户籍和其他招录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与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咨询电话:0716-2216865。报名考生可申请加入“洪湖市2020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报名咨询”QQ群(群号:1074074302)进行交流,也可直接咨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二)确保手机畅通。考生在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等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避免错失招聘机会。
(三)认真核定信息。在网上报名时,考生应仔细核对报考的岗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招聘机会。
(四)按时报到。拟录聘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应及时按规定时间报到,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告知。对无故恶意放弃的拟聘人选,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同时不得报考洪湖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
(五)做好个人和公共防护。在招聘的相关环节,考生要佩戴防护口罩,出示健康绿码,如实登记并报告个人身体状况,积极配合进行体温或核酸检测,严格做好个人卫生,严格遵守考场公共卫生和防疫秩序。
(六)特别声明。洪湖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对招聘工作时间进行调整的,以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公告为准。
未尽事宜由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