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学为主,覆盖工、文、理、艺、经、管、法和教育等八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创建于1952年,1984年由原湖北轻工业学院和原湖北农业机械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成湖北工学院,2004年更名为湖北工业大学。学校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被省委省政府定位为“在湖北省高教体系中起龙头示范作用的、水平较高的骨干大学”。1986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2010年获得“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2014年,学校整体进入一本高校行列;2012年、2016年连续两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2016年入选“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7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8年入选全国高校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并获评“2018年度中国双创典型示范高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学生辅导员31名。
一、招聘岗位类型及人数
2020年共招聘事业编制专职学生辅导员31名。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因工作需要,本次招聘女性不超过10人),包括:
1.本科生专职辅导员26人;
2.研究生专职辅导员5人。
二、招聘范围
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2020年应届及往届毕业生;海外留学生。
三、应聘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身心健康,性格开朗,普通话标准。
3.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爱岗敬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指班长、团支书,校院级学生会、学生社团等部门的骨干成员),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有较强的计算机运用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4.具有海内外知名高校(海外学历需教育部认证)、科研院所全日制统招硕士(博士)研究生(双证)毕业,且本科须为在本省内第一批次招生院校全日制毕业(不含专升本),学习成绩良好,英语水平达到国家四级或以上水平(取得相应证书或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5.硕士研究生学历应聘对象年龄不超过29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应聘对象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一经聘用,须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至少五年方可申请变更工作岗位,其中本科生专职辅导员至少在聘期内前两年须入住学生寝室。
7.同等情况下,具有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新闻写作、法律、心理咨询和就业指导等专业资格证书者,录用时予以优先考虑。
(二)不接受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应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公开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现役军人。
5.违反国家生育政策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成立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学生辅导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全面统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本次公开招聘组织协调工作。
(二)开展招聘宣传
通过校园网等平台公开发布招聘启事,广泛开展招聘宣传。
(三)接受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湖北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haopin.hbut.edu.cn)进行投递报名材料,报名截止时间至2020年3月1日,联系电话:027-59750175。
注意事项: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通知所在学校或单位并向社会公示。
(三)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学生辅导员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及应聘人员情况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
(四)组织考核
学校成立学生辅导员公开招聘笔试考核小组和面试考核小组。人事处全面统筹本次考核工作并负责笔试考核的组织实施,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面试考核方案的拟定,报人事处审定后组织实施。
(五)组织心理健康测试
学校统一组织入围面试辅导员参加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重要依据。
(六)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根据考核排名,结合心理测试结果,由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参加考察人选。
(七)用人单位考察
考察人选确定后,由学校采取函调、实地考察和试用的形式对考察人选的综合素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进行考察,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八)组织体检
统一组织考察人选参加体检。体检作为确定拟聘人员的重要依据。
(九)公示、审批与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后,由学校人事处对各岗位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由人事处拟定人员调配方案,经学校审批后由人事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湖北工业大学校园网首页和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并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二)因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学校可根据考察结果排序依次递补或者直接取消该招聘指标。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对招聘工作有异议的,请及时与学校人事处联系或直接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hbgydxrsc@163.com
办公电话:027-59750175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湖北工业大学人事处人事调配科行政楼B205室(430068)
联 系 人:王老师、尤老师。
2.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dc@mail.hbut.edu.cn
办公电话:027-59750034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湖北工业大学行政楼B302室(43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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