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规定,经研究,丹江口市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局(农税船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轮机长、船长各1名,主要从事内河船舶轮机操作、维护、保养和驾驶操作、维护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单位工作纪律;
3、中专以上学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二类及以上轮机长、船长适任证书;船舶驾驶操作规范、技术熟练,具有10年以上实际船舶驾驶经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标准,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轮机长要求在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 1日以后出生),船长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校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7日--2019年12月18日。
2、报名地点:丹江口市干部教育考试中心。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全国认证二类以上轮机长、船长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登记照2张,填写《丹江口市公开招聘船长、轮机长报名表》(一式二份),到市干部教育考试中心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共同组织,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5、招聘人数达到 1:3以上方可开考,如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经研究同意后,可根据情况核减招聘岗位或适当调整开考比例。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技能考核)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70分,70分以下人员不得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技能考核)内容:内燃机构造原理、轮机组成部分以及日常维护保养,船舶驾驶操作规程。
(三)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被取消体检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依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水都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电话:5239200;
市财政局 电话:5229799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