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投身教育事业,进一步优化教师学历结构,提升新教师专业素质,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现面向一流大学专项招聘中小学各学科教师300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2018、2019届高校毕业生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2020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6、符合条件且尚未就业的2018、2019和2020届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应具有省级高校毕业生报到派遣资格;
7、语文学科和幼儿园全科普通话等级标准不低于二级甲等,其它学科普通话等级标准不低于二级乙等;
8、报考年龄根据学历要求一般按本科、硕士、博士对应25、30、35周岁及以下;(25周岁则为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以此类推。)
9、港澳台大学毕业生应取得教育部有关部门认可的学历和学位;
10、北京、上海站招聘面向原985高校毕业生,武汉站招聘面向原211高校毕业生;
11、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岗位一览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2、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3、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大学学习期间受到公安部门行政处罚的;
5、在大学学习期间受到学校警告处分及以上的;
6、所报学科专业成绩出现两次以上补考的;
7、参加邪教组织或参与其活动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请应聘者填写《2020年洪山区教育局人事代理教师招聘报名表》,可进行网上报名,网址:zhaopin.hedu.com.cn(附二维码)。报名时间截止12月5日。
(二)资格审核
由专项招聘工作小组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后,应聘人员在宣讲会当天,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审核原件(除报名表外所有材料留存复印件一份):
1、《武汉市洪山区2020年人事代理教师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
2、学生证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或打印的或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学校出具的学生成绩单,反映主要学术成果和重要奖励等材料复印件;
6、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7、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公章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证明》(证明模板附后);
审核通过人员参加面谈及面试,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出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名参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面谈和面试二个环节构成。面谈重点考察仪表举止、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面谈分为通过和不通过,面谈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科知识、专业素养等综合素质,合格分数为70分,面试不通过人员不予聘用。招聘小组根据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行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资格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员当场进行面谈,面谈通过人员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参加面试。
(四)体检
体检要求按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应届毕业生可用毕业体检表代替,暂未取得体检合格报告的拟聘人员须签订承诺书,并按招聘要求的时间内补交体检合格报告。拟聘用人员弃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于面试合格人员现场收取《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2020年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并签订正式就业协议,并在武汉市洪山区政务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若后期因个人原因无法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资料,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拟聘用人员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相关岗位条件证明,否则不予聘用,招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2020年7月31日前,已签约人员无故未前往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派遣手续的按协议约定条款处理。
(六)办理手续
受聘人员凭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到武汉市洪山区教师工作科(人事科)办理有关手续。具体时间见后期网上或QQ群通知,逾期未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或审核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不予办理手续。
(七)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选择岗位后与区教育局所属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身份为人事代理教师,人员经费全额纳入洪山区财政预算。人事代理教师在职期间薪酬参照洪山区同类事业编制内教师工资和政策性奖励水平确定,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参照企业职工标准确定;享有与同类事业编制内教师相同的职称评审、评先评优、学习培训、提拔任用等待遇。
三、注意事项
(一)岗位
1、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请随时留意招聘现场及学校就业信息网相关信息,并确保通讯畅通。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未按要求及时提供有效信息,招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次专场招聘各环节中未能被聘用或因故未能参加的学生,还可报名参加洪山区教师社会公开招聘。
3、若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应证件及其它资料,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4、本次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5、聘用人员的工龄、工资、养老保险等待遇由区人社局查阅个人人事档案后,依据有关规定认定。
四、本公告由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黎明村118号
邮编:430070 联系人:汪老师
电话027-87882789, 13986168153, 13006145975
邮箱:124932122@qq.com
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
2019年11月25日
附件下载及填表说明
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2020年人事代理专项招聘岗位表.xlsx
》》》点击报名
填表说明
1.“申报学段学科”一栏,须标明学段和学科,如“初中数学”。
2.“是否师范生”一栏,若不是请填写“否”,若是请填写“是”;“是否委培生或定向生”一栏,若不是请填写“否”,若是请填写具体的单位或部门;“是否免费师范生”一栏,若不是请填写“否”,若是请填写具体的省市区。
3.“教师资格证”一栏,若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勾选“已取得”,并填写教师资格证书编号;若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需注明“已参加教师资格笔试”、“教师资格笔试已合格”、 “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已合格”等。
4.“院系成绩排名”一栏,填写在院系的综合排名。
5.“生源地”一栏,本科生的生源地是指高考时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一般为在哪个省市(自治区)参加高考,就是哪个省市(自治区)的生源。研究生的生源地,若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入学前未间断学业,由大学起连续攻读的,其生源地为考入大学前常住户籍所在地;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入学前有过工作经历且已在工作单位落户(非集体户)的,原则上以工作地为生源地。如“湖北武汉”。
6.“学历工作经历”一栏从高中阶段填起,若为硕士研究生,还需在本科所学专业后注明“师范”、“非师范”。
7.“奖励情况”一栏填写就读大学及以上期间所获主要荣誉或奖励的获得时间及内容,选填1—4项,如“2016年11月获‘校优秀实习生’称号”。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