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军队文职考试时间节点:
(一)2020年1月上旬前,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考计划。
(二)开展招考宣传。1月中旬至2月中旬,在军地主流媒体和融媒体展开招考宣传报道。
(三)组织统一考试。
①2月中上旬,通过军队人才网组织报名,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方可报名。
②组织考试。3月底前,组织报考人员参加全军统一考试。
③阅卷评分,4月底前,组织答卷接收、核查、评阅、统分,划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3或者1:5的比例(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自行选定),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四)进行面试体检。5月中旬前,用人单位对考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核,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按照规定组织面试体检。
(五)确定预选对象。全军统一考试的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其中,公共科目、专业科目、面试成绩分别占30%、30%、40%。5月底前,用人单位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1.2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确定排名。
(六)实施政审考察。6月中旬前,用人单位组织对预选对象进行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政治考核主要考察政治面貌、宗教信仰、遵纪守法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综合考察主要考察现实表现、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七)确定拟录用对象。6月下旬,对政审考察合格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对象名单,经统一审核后在军队人才网同步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八)组织审批录用。6月底前,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由相关工作部门审批。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及时书面通知其到岗工作。其中,专业技术岗位的新录用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按照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九)办理任职手续。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6个月合格的,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权限及时办理首次任职、确定岗位等级和级别等事宜。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