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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咸宁咸安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21 10:49:15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社区工作人员“六统一”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专职从事社区党务工作,着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城市基层专职党务工作者队伍,为加快推进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工作提供保障。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安排;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曾受过刑事和治安处罚或被开除公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列为招聘对象。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5日—11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区人社局一楼大厅(咸安区长安大道41号)。


  咨询电话:0715-8322025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需填写《咸安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近期同版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要求填写准确,字迹工整,并缴纳考试报名费50元。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报考人员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身份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凡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要对照“招聘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9年11月29 日到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区人社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若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将核减招聘计划,并通过咸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1.笔试时间:2019年11月30日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


  《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内容。


  4.笔试成绩


  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名次查询。考生可登录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nan.gov.cn/)查询考试成绩及排名。


  五、面试


  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原则上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通过抽签分两组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折算比例如下: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由进入体检名单人员自行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费用自理。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从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由区民政局牵头,组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九、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待遇、管理和考核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街道办事处与招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2年的协议,对不服从组织安排和逾期7个工作日不及时办理聘用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处理,空缺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的城市社区工作者工资报酬比照“千人计划”招聘人员确定和执行,区财政予以保障;社会保险由工作社区统一购买。


  2.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新招聘社区工作者的日常使用和管理工作,确保专职专用;加强教育培养,对确不能胜任工作的,可向区委组织部提出解聘、辞退等建议意见。


  3.由区委组织部统筹,街道办事处党委组织实施,每年对招聘的社区工作者进行一次考核,并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评定。对评定为“不称职”的人选,要及时调整。对满2年服务年限的社区工作者,可择优调整充实到社区“两委”班子中。


  咨询电话:0715-8386298/8334449(区委组织部)

附:咸安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docx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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