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县退役安置士兵编制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拿出29个事业单位岗位,面向建县后由县政府计划安排工作,目前仍在岗未落实编制的退役士兵组织一次择岗进编招聘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建县后符合安置条件,由县政府明确计划岗位安置(截止安置时间为2019年2月),目前在岗未落编、有县级财政预算的退役士兵。
报考者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表(定向岗位安置退役士兵)》(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9日8:30至11月22日17:00
2、报名地点:随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新县城民主路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楼)
3、联系电话:0722——3562285或3562506
4、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人员自愿报名,在随县政府网下载《岗位安置退役士兵择岗进编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后报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初审,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岗位安置退役士兵择岗进编报名表》(须贴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2张)、退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随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现场提交报考申请,签署诚信承诺。本次笔试不收费。
报考人员只进行报名,不需要选择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四、审查报考资格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报考条件和相关要求,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各项资格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通知报考人员补充。对通过审查的人员,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时参考。对所有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要准确及时、客观公正。报名结束一周内,在随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上网或通过电话查询(0722-3562285)。
五、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笔试公告后凭身份证到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
(一)笔试内容:主要测试事业单位人员必备的综合知识和能力,一般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管理、国情省情县情、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道德、基本科技常识,以及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于2019年12月7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公告及准考证通知为准。
(三)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随县政府网公布。
七、面试
面试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及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岗位数1:3的比例(若低于1:3所有考生都进入面试)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招聘工作小组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报考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并在随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面试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综合成绩折算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折算,所有成绩计算过程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在随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九、体检、考核
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1、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组织,在指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核。考核工作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组织。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人选。
十、公示
对考试成绩(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全部合格人员,作为拟聘对象,在随县政府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考试成绩、折合成绩及名次、监督举报电话等。对举报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对确有问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考生,要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选岗
通过公示的对象按岗位的1:1确定人选,按综合成绩得分的排序依次进行选岗(相同得分的则保留小数位数继续向后延伸,若仍相同由笔试成绩在前的先选),每个岗位确定之后(现场签字)进行下一轮选岗。选岗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岗位确定之后在县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通过选岗确认的聘用人员,经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报到通知书到相关单位报到,各单位及时为聘用人员在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办理工资待遇审批、进编及财政预算等手续。
十三、纪律监督
1、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
2、本次招聘公开,由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全程参与,实施全过程监督,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其它
本公告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22-3562506)。
附件一: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表(定向岗位安置退役士兵).xlsx.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