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鄂组通〔2016〕34号)、孝感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在岗大学生村官流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应城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服务期满合格的在岗大学生村官进行考核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方式
(一)招聘岗位:乡镇退役军人事务服务站。陈河镇退役军人事务服务站岗位1个,义和镇退役军人事务服务站岗位1个。
(二)招聘方式:采取考核聘用的方式。
二、考核对象及条件
(一)考核对象:2016年至今在应城市服务期满合格且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
(二)考核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考核招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惩戒期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3.岗位条件:
2016年至今在应城市服务期满和合格且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必须具备条件:
(1)服务满一个聘期;
(2)考核合格(称职)以上。
4.考核对象需提供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下载打印)、服务单位的鉴定材料、年度考核情况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三份,本人近期彩色同底免冠1寸登记照3张。
三、考核招聘步骤及程序
(一)资格审查
1.对考核对象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
2.根据上述考核招聘对象和条件,大学生村官本人提供的资格审查信息及资料要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对大学生村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的全过程,期间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聘用资格,并视情节按相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二)考核
1.召开民主测评会。参会人员范围为公开考核对象所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第一书记,部分党员和群众代表,联系该村(社区)的乡镇领导及包村(社区)干部,原则上不少于15人。
2.征求群众意见。考核考察组采取入户走访形式,随机走访10户以上党员群众,征求对公开考核招聘对象的意见。
3.组织考察。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听取有关方面对公开考核对象的意见。谈话范围为公开考核对象所在乡镇党委书记、组织委员,联系该村(社区)的乡镇领导及包村(社区)干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第一书记,部分党员和群众代表,原则上不少于12人。
4.实地查看和查阅相关资料。重点查看考察了解公开考核对象政治表现、能力素质、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以及所在村村容村貌、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脱贫攻坚等情况。查阅公开考核对象个人“三龄两历”,任满是否1个聘期,是否考核称职以上,个人和所在村党组织受表彰情况等。同时,做好卫计、综治、信访、安全生产、纪检部门鉴定。
(三)体检
1.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员确定。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
2.体检所需费用由考核对象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拟聘对象。考核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拟聘资格。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由应城市委组织部、应城市人社局对拟聘人员在所在村(社区)、乡镇政府进行公示,同时在应城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应城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和市人社局审批同意后,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