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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省襄阳宜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0人
发布时间:2019-11-01 16:49:45

为改善我市事业单位专业人才紧缺的现状,满足市直事业单位多元化用人需求,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关于宜城市、保康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培养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鄂人社函〔2017〕837号)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总数100名,各类别招聘数量见附件(《2019年宜城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第一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专科;

5.年龄在30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35岁(19847月1日以后出生);

6.专业要求为农林水类、财政经济类、城建规划类、宣传文化类和综合管理类,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2019年宜城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以及受到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受到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被各级机关辞退不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我市在职在编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三、相关政策及待遇

1.本次招聘的人才聘用后即解决事业编制(全额拨款),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宜城外的职位或调离宜城。高层次人才(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下同)不设最低服务年限。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不实行试用期工资(比照正式人员落实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硕士,分别按专业技术七级、十级设岗,享受副高级、中级工资待遇;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硕士,分别按管理职员七级、八级设岗,享受相当于正科级、副科级工资待遇;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定岗为管理职员九级、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定岗为管理职员十级。

2.本次招聘的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1)由市财政资助一定数额的安置费,其中:硕士10万元、博士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20万元,分5年逐年发放;(2)由市政府提供公共租赁房,免费使用5年,作为过渡性用房。对于自行解决住房的,5年内由市财政给予住房补助,具体标准为:硕士每年补助1万元,博士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每年补助1.5万元;(3)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我市工作的,采取调动方式为其解决工作问题;配偶无工作单位的,可根据本人条件和意愿,帮助推荐到合适的岗位工作。

3.本次招聘的专业人才,保留其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任职资格连续计算。招聘人才子女入学、落户由教育、公安等部门优先予以解决。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初审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宜城市人事考试网http://ycksy.ls365.com进行。

2.报名方法。(1)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11月1日8:30至1518:00期间登录宜城市人事考试网报名。逾时报名系统关闭。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专业参考《湖北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确定(襄人社函〔2019〕25号)

3.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201911月1日8:301718:00,进行网上资格审核,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和进行缴费。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位考生须缴纳笔试费用共100元,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请及时缴费,缴费方法为:登录宜城市人事考试网(http://ycksy.ls365.com),点击网上缴费,进入缴费页面,点击我要缴费,选择微信支付,点击立即支付,完成缴费,缴费期间如遇其它问题可咨询谭永涛,0710-4217121。未缴纳报名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免笔试者不缴纳此次笔试费用。

4.准考证打印时间。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11月18日8:302318:00期间,登录宜城市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与宜城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 0710-4217121。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6.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7.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及时间。笔试时间:2019年11月24日(星期日)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设定为1:3,达不到的可降低至1:2,若仍达不到的核减招聘岗位,并适当调剂其他类别的招聘数量(调剂情况在宜城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4.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要求,截止2019年8月31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简称“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三项目”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协议或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社(组织或团委)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11月25日8:302718:00到宜城市人事考试院三楼综合股(湖北省宜城市北街25)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5.笔试成绩通过宜城市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11月28日9:00登陆查询。

(三)面试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的可降低至1:2,若仍达不到的核减招聘岗位。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开始前,在宜城市人事考试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按照招聘条件对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由宜城市公开招聘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用人单位参与审核,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要提供本人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3张1寸彩色登记照,学信网打印学历认证一份。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开始前,在宜城市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公告》,确定面试具体对象、时间、地点。面试开考时因考生弃考、缺考等原因,导致无法递补且少于应招聘人数进入面试的,允许其面试,但总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65分及以上,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4.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四)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值各100分,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折算成总成绩,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五)成绩查询。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宜城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考生可登录查询。

(六)考察和体检。考察工作由宜城市公开招聘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宜城市公开招聘人才工作办公室组织。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对拟聘用对象,在宜城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线索。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证确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招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后,公示对象主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项可致电宜城市公开招聘人才工作办公室咨询。联系人:刘建生,电话:0710—4252838;鞠超,电话:0710-4226791。  


附件:2019年宜城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点击下载职位表.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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