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委同意,公安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选调1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
其中:
1、县文化旅游局所属县图书馆工作人员1名;
2、县人民政府投资发展中心工作人员2名;
3、县招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5名;
4、县扶贫办所属县扶贫开发中心工作人员1名;
5、县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县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工作人员3名,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工作人员1名);
6、县医疗保障局所属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三、选调范围
面向我县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新机制、非新机制教师(省招教师)不在选调范围之列。
四、选调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工作满两年及以上,近两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与原单位无劳动人事争议;
3、具备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
2、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曾因违法受过劳动教养处分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五、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公示及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8日8:30至2019年10月19日17:30;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二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咨询电话:0716-5240029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由本人到县人社局报名,并审查报名资格。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公安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②身份证、毕业证、相关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选调计划数与最终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须高于1∶1,低于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报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试
选调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形式,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为保证选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按选调计划数,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组织再次考试,按再次考试成绩确定。
(三)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数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选调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工作表现等,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同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因考生在考核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导致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考核工作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公示和办理手续
对考核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选调人员,选调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仍由原单位发放),试用期满经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等手续;经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因考生在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导致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县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违纪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并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的各类人事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公开选调工作的未尽事宜由本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公安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2、公安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0日
附件1:公安县2019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及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公安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