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探索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新途径,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201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办函〔2019〕26号)文件精神,决定2019年面向全县招募7名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聘农技员选聘条件
(一)招募对象
1、国家计划内二类以上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应、往届毕业生;
2、农业系统退休干部职工;
3、农业乡土专家;
4、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骨干;
具备条件的企业、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和外地技术人员,可全职或可兼职。
(二)招募条件
1、具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
2、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
3、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5、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6、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和上年度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可优先聘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聘:
1、现役军人;
2、本县行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职工;
3、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
4、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开除党籍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6、被各级机关辞退不满五年的;
7、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况。
二、特聘农技员选聘程序。
根据我县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农技推广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2019年我县选聘特聘农技员名额为7名。具体的选聘程序为:发布公告——个人申请——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
三、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
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各地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带动贫困农户精准脱贫等要求,明确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一是为县域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二是为贫困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三是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具体细化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等,将在与特聘农技员签订的服务协议中体现。
四、特聘农技员服务期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特聘农技员的遴选、使用、管理和考核,特聘农技员在聘期管理适用《特聘农技员考核管理办法》及农业农村局单位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特聘农技员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服务期间,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分不合格、合格、优秀三个等次。对服务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特聘农技员,予以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服务期满后,根据当地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经公示无异议后,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五、资金保障。
县农业农村局可统筹利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用于特聘农技员补助,每位特聘农技员每年补助不超过3万元。所需补助资金从201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中列支。
六、报名时限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5日——30日(上班时间内),过时不予受理。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农业职称类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上交申请书,填写报名表。
报名地址:来凤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档案大楼1512室)
联系人:尹建超
联系电话:15327895687
监督电话:6282352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