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和襄阳市教育局通知,现将枣阳市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及其有关政策,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及要求,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枣阳市的社会人员,可在枣阳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网上报名及确认
(一)网上报名时间:
春季:3月25日至4月4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17:00;
秋季:9月23日至10月10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17:00。
(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的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进入系统后,请按照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网上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三)现场确认时间:
春季:4月8日至4月12日;秋季:10月14日至10月18日
地点:枣阳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15727106028。
三、申请人员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一)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原件。
(二)户籍在枣阳市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居住地在枣阳市的申请人,需提交身份证和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三)《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四)《高等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此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实名注册学信档案下载打印,其中备案表的在线验证码须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五)《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六)由枣阳市一医院出具的鉴定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
( 七 )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申报的电子照同底),照片背面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四、注意事项
(一)学历标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人员的学历为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中教师资格人员的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幼儿园教师的合格学历为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专科以上学历(经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幼师班学前教育专业可视为合格学历,但需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普通话要求: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报名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依据教师资格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以上有关说明最终均以教育部、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有关教师资格认定政策法规为准。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