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不纳入编制管理,实行劳务派遣)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曾经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予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9年9月19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71号,茅箭区政府大院内)。
(三)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持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并按顺序摆放原件和装订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是否组织笔试,由招聘单位视报名情况确定: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达到该岗位拟招聘人数2:1的,组织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9月21日(星期六)上午8:00—10:00。
2019年9月20日(星期五)下午15:00—18:00到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71号,茅箭区政府大院内)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80%),作文(占20%)。卷面满分为100分。如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达不到2:1,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二)面试。如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如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采取笔试加试,成绩高者胜出。
五、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情况考核。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
六、实行劳务派遣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七、待遇
招聘的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工资待遇等有关事项由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咨询电话: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19-8791332。
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 月12 日
附件
2019年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招聘文职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