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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武汉市青山区红卫路街招聘社区公共服务干事2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09 11:56:27

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拓宽社区工作者选任渠道,根据区人力资源局、区民政局《关于印发

  一、招聘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社区公共服务干事29名:其中社区常设五大专干20名(含残疾人专干3名),社区综合服务干事9名。如果报名人数与选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按实际比例核减选聘人数。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热心基层服务岗位,乐于做基层群众工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

  2、具备一定的口头、书面表达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3、具有武汉市户籍,居住在红卫路街辖区范围内或周边;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以教育部学信网上的认证结果为准;

  5、具备选聘岗位履职所需身体条件:(1)身体健康,无重大(传染性)疾病;(2)残疾专干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证(仅限轻度视力、肢体残疾人员,且有民事行为能力)。

  6、持有劳动就业部门发放的《就业创业登记证》的困难人员,失业一年以上,或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具备以上条件的中共党员、学生干部、持有《社会工作师》、《社会助理工作师》资格证书、居住在本辖区一年以上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8、下列人员不列入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曾被所在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人员。

  (4)列入武汉市自然人失信黑名单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报名

  (1)发布公告:2019年9月5日起在青山区人民政府信息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2019年9月9 日-2019年9月11日;

  (3)报名地点:青山区红卫路街办事处公共服务办公室(青山区红卫路街建设三路三十号)。

  (4)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社工证、残疾证、荣誉证书等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2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红底),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青山区红卫路街公共服务干事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内容必须真实、清晰)。提交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聘用等资格。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现场审查;

  2、审查时间:2019年 9月16日-2019年 9月18 日;

  3、审查地点:红卫路街办事处。

  4、审查资料:《青山区红卫路街公共服务干事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就业创业证、社工证等相应资料的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使用A4纸张复印);

  5、注意事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取消笔试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请于规定时间到红卫路街办事处公共服务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国家大事、时事政治、社区工作相关知识。

  3、笔试加分: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加5分; ②取得社工证者加5分。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

  4、笔试要求。参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及所发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5、笔试成绩在笔试后三天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入围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4、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6的比例计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5、迟到超过规定时间(15分钟)视作自动放弃。

  (五)考察

  对确定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进行全面了解,对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空缺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察人员。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青山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由红卫路街组织人事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空缺岗位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察、公示人员。

  (七)聘用

  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根据实际情况在全街范围内进行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 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比照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社区工作者结构报酬体系的通知》(武民政[2016]69号)文件中规定的同类人员情况,确定劳动报酬、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九)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红卫路街公共服务办公室027-68865913

  监督电话:红卫路街纪工委027-68865923

  未尽事宜由红卫路街办事处负责解释。

青山区人民政府红卫路街办事处

2019年9月4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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