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网信中心是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直属副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委信息化总体规划及信息标准的编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信息化技术问题,负责全委信息安全管理等工作;承担委信息设施骨干工程(公用信息平台)和中心数据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委信息网的建设、维护与管理;承担委机关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负责委防汛抗旱的通讯保障工作,承担委通讯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委档案管理工作,对委属单位和流域重要水利工程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验收;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和统一保管委属单位和长江流域重要水利工程的档案资料;负责收集国内外水利及相关行业信息资源,开展有关水利发展战略、水利政策法规研究等工作;承担《人民长江》《水利水电快报》的编辑出版工作等。
二、招聘原则、方式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全面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
见附件
四、资格与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敬业精神;
(三)熟悉与工作相关的国家政策、规章,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适当放宽、不超过40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凡受纪律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实行聘用制;
(二)工资、福利及人事关系,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网信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委托长江委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实施,招聘人员信息于2019年5月28日至2019年6月18日在长江水利网、长江委信息网和长江水利人才网上发布。
七、招聘时间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8日至2019年6月18日。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应聘者可登陆长江水利网和长江水利人才网查看招聘公告,登陆长江水利人才网招聘考试系统报名,提交报考相关信息。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7-82828640。
报名时一位应聘者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由网信中心进行审查,2019年6月21日前在长江水利网、长江委信息网和长江水利人才网发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符合应聘条件人员应在考试前一天相关材料到长江委人才资源开发中心1号楼(地址:武汉市汉口惠济路48号,联系电话:027-82828640,82828405;市内有公汽24、543、地铁3号线、8号线等到赵家条站下车即可)进行资格确认,同时请提交相关证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张。资格审查合格者可领取准考证,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核时,应聘者须提供以下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并提交复印件供招聘单位留存备查。
1.应届毕业生
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或经学校签字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学生个人学习成绩登记单(须加盖学校公章);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在职或社会人员
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单位解聘合同或现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待业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回国留学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人员少于3人的岗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考试时间:2019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考试地点: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48号长江委人才资源开发中心。
根据岗位要求,采用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时间为2小时。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各岗位笔试成绩前五名参加面试,如第五名出现并列成绩的,均参加面试;不足5人时,均进入面试;不足2人时,取消面试,放弃该岗位。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小组考官7人,其中设主考官1人。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不超过25分钟。
3.成绩汇总
各岗位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2项构成,满分为100分,计入总分权重分别为50%、50%。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核对象。网信中心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1.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4.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经考核发现不具备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长江水利网、长江委信息网和长江水利人才网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19年7月上旬。
公示内容:拟聘人员姓名、拟聘用岗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等。
凡公示的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合格的拟聘人员,报长江委人事局备案审批后,由网信中心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一律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要求
在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应聘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应聘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考生自理,体检费用由网信中心承担。
八、监督部门、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部门为长江委网信中心纪委,监督电话:027-82926300;上级监督部门:长江委人事局,监督电话:027-82820919。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