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及专业
(一)招聘计划
2019年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名。其中:县直医疗岗位20名(县人民医院11名、县中医医院6名、县妇保院1名、县疾控中心2名),卫生事业管理岗位2名(县卫生监督执法局2名),检验检测岗位2名(县疾控中心2名);乡镇临床医疗岗位6名。
(二)招聘专业
此次招聘的专业为医疗专业(含西医、中医、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医学影像、口腔、麻醉等)、卫生事业管理(指公共事业管理卫生方向等)、检验检测专业(含临床检验、卫生检验、化学检验等)。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
(二)符合招聘专业要求,自愿到远安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与原远安县卫生计生局签订免费委托培养的服务期未到期的大学生村医除外);
(三)学历要求:报考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临床医疗岗位的必须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其他岗位的必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疗岗位的可放宽到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要求:专科、本科学历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临床医疗岗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临床医疗岗位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生);
(五)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安排。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此次公开招聘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卫生健康局制定具体招聘方案,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按审批的方案组织实施。
(二)公开招聘程序
1.报名。符合远安县2019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下载职位代码表(见附件)后根据《远安县2019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的要求,登陆远安县2019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应届生须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往届生须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报名工作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及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咨询电话:0717-3819623)
2.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报名结束后,县卫生健康局积极配合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对报考医疗卫生岗位的对象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将结果报县委人才办审查。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统一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考生,考生于面试前在网上进行《准考证》打印,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等通知要求,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面试。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公开招考。公开招考以面试方式进行,第三方考试机构命题。面试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对报考临床医疗专业中的预防医学、医学影像、口腔、麻醉专业的考生面试成绩加5分;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执业医师资格的考生面试成绩加5分;报考乡镇医疗岗位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面试成绩加5分,报考乡镇医疗岗位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考生面试成绩加3分。面试比例原则上按单位按专业岗位1:2进行确定,达到规定比例的报名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招聘单位该专业岗位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单位该专业岗位职数。
4.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和专业类别,以1:1的比例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组织进行体检。
5.资格复审和综合考察。以资料印证的方式进行:一是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往届毕业生);二是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三是诚信记录(银行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各1份);四是公安部门提供有无违法犯罪证明。
6.公示。对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在网上进行公示7天。
7.聘用。考察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及人事代理手续,安排到相关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
8.递补。对体检不合格者、资格复审和考察未通过而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到岗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时间安排
1.4月18至5月8日:发布远安县2019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组织考生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5月8号下午17:30)。
2.5月9日至5月14日: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3.5月15日:组织考生面试。
4.5月17日: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
5.6月中旬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
6.7月底前:统一安置聘用,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人员的使用管理及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安排到远安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由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事部门鉴证。试用期满,进行严格考核,决定是否正式聘用。聘用人员需在远安最低服务五年。
(二)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管理,人事关系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实行人事代理。
(三)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福利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硕士、博士研究生五年内可享受县财政每月500元、800元的住房补贴。
(四)聘用人员可享受所在单位给予引进人才的其他优惠政策及待遇。
六、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远安县2019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县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全程监督。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