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对象资格和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18周岁以上(2001年4月30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4年5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觉悟和道德品行;
5. 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有奉献精神,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 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基础,能够熟练运用Excel、Word和PPT等办公软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被列为选聘对象:
1. 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 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侦查)的;
3. 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的;
4. 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
5. 近3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或者仍在限期改正的;
6. 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7. 涉及“村霸”、涉黑涉恶的,或者利用宗族房头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村(居)务的;
8. 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利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破坏选举工作的;
9. 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多数党员、群众不拥护的;
10.不符合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规定等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
11. 2018年全县村“两委”换届中执纪执法部门联审取消资格人员;
12. 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
1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录用为公职人员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与地点
2019年4月12日—4月19日,参加报名人员在土门镇组织办公室报名,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报名表各一份。
联系人:王金虎、熊鹏。
联系电话:0719-6431258,18872912667。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