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方向对口,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26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填写并提交报名表。报考人员在湖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网站上仔细阅读《招考公告》,认真填写《湖北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并将报名表、身份证、有关资格(或荣誉)证书等(jpg格式)等一起打包发送至报考邮箱,文件名改为“学校名+姓名”的格式(例:XX大学张三.zip),E-mail至69282241@qq.com信箱。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填报虚假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学历学位证书除外)须于2019年4月2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3的取消该岗位。
4.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2019年高校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的证书的证明,但考生必须承诺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应向审核机关提交,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核查。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采取专业笔试、专业面试的形式。先进行专业笔试,后进行专业面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外语专业翻译知识及阅读、写作等技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二)面试
1、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听力、语音、语调、语言表达和实际口译能力等方面的技能,满分100分。
2、面试工作由省委外办组织专家进行面试,考官为七人(其中本单位考官不超过三人)。
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六、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结果公示发布网站,湖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13397117730 13871166508
监督举报电话:027-87897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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