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用职位及人数
1.特警支队辅警职位共15名,其中男性9名,女性6名。
职位职责:负责神农架林区监委留置场所留置人员看护工作,由林区公安局特警支队日常管理,在不执行看护任务时,由公安机关统筹调度安排执行巡逻、执勤等任务。
2.新华派出所辅警职位6名,限男性。
职位职责:负责驻新华超限检测站与公路路政部门开展联合驻站治理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由林区公安局新华派出所日常管理,服从公安机关统筹调度安排执勤等任务。
3.松柏派出所户籍辅警职位1名,性别不限。
职位职责:负责派出所户政窗口的接待工作,做好户籍管理基层基础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常住人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做好人口信息数据的采集、录入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由林区公安局松柏派出所日常管理,服从公安机关统筹调度安排执勤等任务。
4.木鱼派出所户籍辅警职位1名,性别不限。
职位职责:负责派出所户政窗口的接待工作,做好户籍管理基层基础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常住人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做好人口信息数据的采集、录入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由林区公安局木鱼派出所日常管理,服从公安机关统筹调度安排执勤等任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爱国诚信,品行端正。
2.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服从命令,纪律性强,无偏执性格;能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
3.年满18周岁,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7日以后出生),户籍、地域不限;新华超限监测站辅警职位复员转业军人可放宽到35周岁。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复员转业军人可放宽到高中文化程度。
5.男性身高1.70m以上,女性身高1.60m以上,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录用公务员特殊标准(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标准),无残疾,家族无癫痫、精神疾病等病史,五官端正。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职的林区公安局(含木鱼分局特勤大队)辅警。
2.涉嫌犯罪的;曾因犯罪被刑事处罚,或者受过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等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的,有吸毒行为或有吸毒史的。
3.因严重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有较严重的不满情绪,散布过恶意攻击、诋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言论,或者有可能实施极端行为的。
7.道德品质低下,或有严重损害社会公德行为的。
8.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国家、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员军人还需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登记照一张,到林区佳信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原张公宾馆4楼,联系电话:3338866,联系人:谭英武)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选择具体职位。不接受网上报名、信函报名或电话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及资格审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 4 月19日止,法定节假日不接待报名。
2.面试。由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佳信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共同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体能测评。由公安局负责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因体能测评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底依次递补,首先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递补,没有报考同一职位人员可递补的,从报考其他职位人员中递补,限性别的优先递补同性别人员。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其中一项不达标为不合格。
4.体检。由公安局负责组织,体检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出现不合格情形时,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面试得分情况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考察。由公安局负责,参加考察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出现不合格情形时,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面试得分情况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神农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予以聘用。
四、聘用方式
林区公安局与林区佳信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用人协议;林区佳信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与辅警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续签合同。
五、薪酬待遇
应聘者一经正式聘用,即享受辅警待遇:具体工资金额为每月3124元,扣除个人缴纳的五险后实发2800元,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项保险。
六、相关要求
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报名等环节的申报事项,报名时须提供联系方式,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遇联系不上情形,即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