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中小学教师9名,其中中小学语文教师4名,中小学数学教师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分配;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
5.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其中属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可放宽至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
详见《2019年宜昌市猇亭区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本人报名、全省统一笔试、猇亭区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
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猇亭区政务公开网、猇亭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相关信息。
(二)网上报名(2019年4月8日至4月15日)
1.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进行,相关费用参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
2.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4月8日9:00至4月15日8:00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进入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完全了解岗位条件后,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进行报名,避免出现面试前资格审查条件不符情况。
3.考生报名志愿分学段分学科填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均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两寸、20KB以下)。
4.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情况在考生报名系统定期更新。
5.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笔试考前一周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备赴考。
(三)统一笔试(2019年5月11日)
1.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命题。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心理素质。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精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含资教生、特岗生),笔试成绩加5分。
2.笔试时间:2019年5月11日9∶00--11∶30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5月11日14∶00--16∶30 综合知识。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省直相关部门组织巡视并指导各地开展巡视工作。
笔试成绩于5月底在湖北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四)面试(2019年6月10日至6月25日)
1.确定面试初步人选名单。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发布的考生笔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区教育局会同人社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3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其中属2019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及普通话等级证书,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区教育局发放《湖北省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初步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依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五)确定体检、考核人选(2019年6月26日至7月5日)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六)体检、考核(2019年7月8日至7月15日)
对进入体检、考核人选组织进行体检,并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核。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和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猇亭区相关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审批聘用(2019年7月18日至7月25日)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规定执行。人员聘用实行编内设岗、按岗位聘用、合同制管理,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
四、其他
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相关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不制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717-6514513;
监督举报电话:0717-6512380;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