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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英山县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非新机制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02 00:00:00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英山县2019年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非新机制教师120人,具体岗位和人数如下:

  (一)非新机制小学语文教师岗位45人。

  小学语文岗位1:南河镇中心学校(6)、红山镇中心学校(1)、石头咀镇中心学校(5)、方咀乡中心学校(1)所属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为非新机制小学语文教师岗位1,共13人。

  小学语文岗位2:温泉镇中心学校(2)、陶家河乡中心学校(4)、雷家店镇中心学校(5)、金家铺镇中心学校(4)所属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为非新机制小学语文教师岗位2,共15人。

  小学语文岗位3:杨柳镇中心学校(4)、草盘地镇中心学校(7)、孔家坊乡中心学校(6)所属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为非新机制小学语文教师岗位3,共17人。

  (二)非新机制小学数学教师岗位40人。

  小学数学岗位1:南河镇中心学校(5)、红山镇中心学校(1)、石头咀镇中心学校(5)、方咀乡中心学校(1)所属小学数学教师岗位的为非新机制小学数学教师岗位1,共12人。

  小学数学岗位2:温泉镇中心学校(2)、陶家河乡中心学校(2)、雷家店镇中心学校(4)、金家铺镇中心学校(5)所属小学数学教师岗位的为非新机制小学数学教师岗位2,共13人。

  小学数学岗位3:杨柳镇中心学校(5)、草盘地镇中心学校(7)、孔家坊乡中心学校(3)所属小学数学教师岗位的为非新机制小学数学教师岗位3,共15人。

  (三)非新机制小学体育教师岗位12人。

  小学体育岗位1:南河镇中心学校(2)、温泉中心学校(1)、金铺镇中心学校(1)、石头咀镇中心学校(1)、陶家河乡中心学校(2)、草盘地镇中心学校(1)、雷家店镇中心学校(1)、杨柳镇中心学校(3)所属小学体育教师岗位为非新机制小学体育教师岗位,共12人。

  (四)非新机制小学音乐教师岗位17人。

  小学音乐岗位1:南河镇中心学校(2)、方咀乡中心学校(1)、温泉镇中心学校(1)、红山镇中心学校(1)、孔家坊乡中心学校(1)、金铺镇中心学校(1)、石头咀镇中心学校(1)、陶家河乡中心学校(2)、雷家店镇中心学校(2)、杨柳湾镇中心学校(5)所属小学音乐教师岗位为非新机制小学音乐教师岗位,共17人。

  (五)非新机制小学美术教师岗位6人。

  小学美术岗位1:南河镇中心学校(1)、孔家坊乡中心学校(1)、金铺镇中心学校(1)、石头咀镇中心学校(1)、杨柳镇中心学校(2)所属小学美术教师岗位为非新机制小学美术教师岗位,共6人。

  具体岗位、招聘计划数等详细情况见附件《2019年英山县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非新机制教师岗位条件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面试按报名岗位分组,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但教师资格证暂未拿到,可放宽至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及普通话考试等级证明;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报考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1日(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9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英山县在编教师;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发布公告

  《英山县2019年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在湖北省教育考试网、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和英山县教育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报考程序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本人报名、全省统一笔试、县教育局会同人社部门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2019年4月8日至4月15日)

  1、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进行,报名费参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人,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减免手续。

  2、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4月8日9:00至4月15日8:00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进入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3、2019年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实行“岗位计划编制到校,考生志愿填报到县”的方式进行,即:岗位计划和人员编制核定到学校,考生报名志愿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填报到县,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均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两寸、20KB以下)。

  4、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情况在考生报名系统定期更新。

  5、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笔试考前一周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备赴考。

  (二)统一笔试(2019年5月11日)

  1、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心理素质。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精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含资教生、特岗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即: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5分)。

  2、笔试时间:2019年5月11日9∶00--11∶30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5月11日14∶00--16∶30 综合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省直相关部门组织巡视并指导各地开展巡视工作。

  笔试成绩于5月底在湖北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

  1、资格审查

  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招聘计划数与入围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经县教育局申请,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不设开考比例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确定为资格审查入围人选。

  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人社局负责监督。县教育局在面试前7天通知拟入围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2019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在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的证明,正式录用的聘用通知下达后报到时应提供正式学历、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资格审查合格方可进入面试。

  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证件和材料以外,还需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等文件精神,本次招聘对截止2019年8月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笔试综合成绩加5分。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需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确定为拟入围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英山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13-7063280),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英山县教育局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经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和英山县教育局研究同意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确定为拟入围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2、面试方式。

  面试工作由教育局组织实施,县人社局负责监督,主要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考官异地选派。

  3、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缺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弃权、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和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75分及以上的考生,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4、面试成绩评定及计算。面试实行百分制,由专家组成的考官现场评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考生面试成绩,由报分员当场宣布并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5、面试总成绩公示。面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英山县政府网人社板块和英山县教育网站上公布。

  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具体事项另行制定面试方案并公告。

  五、成绩权重

  1、考生综合成绩计算。

  一般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享受加分政策人员的综合成绩计算=(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5分)×40%+面试成绩×60%。

  2、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笔试《专业知识》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专业知识》成绩、《综合知识》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加试专业知识。

  六、体检、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英山县教育局负责,结果报县人社局备案。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及备案

  根据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人社局审定,在县政府网人社板块、县教育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八、选岗

  教师具体岗位采取从该岗位拟聘用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由高到低顺序选岗,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由高到低顺序选岗。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县教育局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其他事项

  1、依据方案拟定《公告》并发布。招聘公告及附件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研究决定并公告。

  4、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县教育局监察室电话:0713- 7065819)。

  5、严格按照湖北省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县人社局事业股电话:0713—7770096)。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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