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2019年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省农业科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审核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博士岗位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长期接受报名,招满即止。硕士岗位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20日。
报名方式:报名者填写《湖北省农业科学院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各用人单位人事科受理。
(三)资格审查
1.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1日,专业工作经历时间截止为2019年1月1日,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9年12月31日。
2.关于学历的说明:《湖北省农业科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中学历一栏标明的:“硕士研究生”,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指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博士研究生”,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3.关于资格审查所需资料,由各用人单位人事科确定。
四、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各用人单位人事科另行通知。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视情况增加笔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人事科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由各用人单位人事科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最终招聘岗位信息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为准。
政策咨询电话:
027-87582210(湖北省农科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27-87389586(湖北省农科院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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