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11名司法辅助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道德良好、热心公益,无违纪、违规、违法记录;
2、身体健康,热爱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3、掌握服务基层群众所必须具备的普通话、襄阳方言会话,有较好的沟通能力,能较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襄阳市城区户籍。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 14日上午8:30至 3月18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襄州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xzrsksw.org.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可报名的项目列表,点击“我要报名”填写报考信息后,上传1寸近期正面免冠电子彩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20KB以下,五官清晰,占满图片框),要求考生报名信息填报完整、真实准确(资格审核,若发现考生报考信息填报虚假者取消其报名资格)。填报信息必填内容空缺,视同审核不通过。
经区人事考试平台由工作人员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核通过的考生,提前打印好报名登记表,在2019年3月19日上午12点前到襄州区就业局办公楼406室缴纳100元笔试和计算机操作费用。逾期未缴纳笔试和计算机操作费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在襄州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3、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和计算机操作考试时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笔试科目:笔试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测试应知应会的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等相关知识。
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精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5分) ×30%=笔试成绩。“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协议、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3 月 18日18:00时前到襄州区人社局事业科1108室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4、计算机操作考试时间及内容
笔试当天下午进行计算机操作考试,主要考核汉字速录,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录入规定的文本。
5、面试。面试严格按照襄人字[2003]51号文件规定进行。
(1)面试考生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的30%和计算机操作成绩的40%合计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和计算机折后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襄州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区人社部门、区法院共同负责。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公告》的要求,提供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对审查合格者,需缴纳50元面试费并由招聘单位发放《襄州区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面试通知书》。
拟进入面试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超过时间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或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和计算机折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6、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照笔试占总成绩的30%,计算机操作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7、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如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按总成绩择优递补。体检和考核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相关待遇
司法辅助人员属社会公益性辅助岗位,由区法院聘用管理使用,工资为每人每月3299元(包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
对招聘人员,由区法院与之签订三年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三年期满后,可续签劳动合同。
四、岗位安排
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由区法院根据各业务庭和基层法庭工作需要统一调配。具体岗位职责:在法官指导下,履行审查诉讼材料、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草拟法律文书以及整理、装订、归档案件材料等职责。
五、其它事项
公开招聘中有关事项和日程安排均可登陆襄州人事考试网查询。具体事宜请与襄阳市襄州区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办公室联系。
电话:0710-2815801 0710- 2766003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