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计划
全区计划选聘村级后备干部52名,其中定向选聘退役军人18名,各乡镇具体名额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沙市区户籍(如户籍在目前就读学校,可凭户籍迁移证明报考);
2.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不含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和联合办班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和定向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6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及以上;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4.遵守宪法和法律;
5.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或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
三、选聘方式及程序
村级后备干部坚持公开选聘、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1.发布公告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联合印发文件,并在沙市区政府门户网站、“今日沙市”微信公众号、“沙市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告。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2日至3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报考普通岗位的,到应聘岗位所在乡镇现场报名;报考退役军人定向选聘岗位的,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现场报名(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见附件)。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遗失的,可凭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或毕业学校证明材料报考。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区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取消笔试资格,并通知本人。
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1:2竞争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聘计划数,减少的岗位调整为同一乡镇另一类岗位选聘计划数。调整后仍然达不到竞争比例的,则核减该乡镇选聘计划数。
4.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报考户籍地所在乡镇岗位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笔试成绩加2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不够的,从参加笔试人员中组织调剂,调剂结束后确定面试对象名单。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入围人员在面试举行5天前弃权,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主要内容为综合能力和业务知识,满分100分。
6.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排名,按照岗位计划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作为考核对象。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以下人员优先列为考核对象:中共党员;涉及农业和乡村规划、农业科技、电子商务、旅游管理、信息技术等专业毕业生。
考核工作根据岗位的要求,到考察对象居住地或现工作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同时,征求纪委监委、政法、司法、信访、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意见。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核。
7.体检
对考核合格人员统一安排集中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选聘,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环节如出现选聘人数缺额,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8.聘前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在相关网站和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聘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聘用。
9.聘用办理
公示结束后,由各村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选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的,取消选聘资格,由此产生职位空缺的不再安排递补。
四、管理使用
1.岗位安排
本次选聘的村级后备干部系村级自治组织聘用人员,不具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按照回原籍和就近原则全部安排到村工作,任何单位不得借用。选聘人员的人事档案由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2.日常管理
村级后备干部由乡镇党委、政府管理,主要负责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聘期3年。各乡镇每年对村级后备干部进行一次年度考核,聘期内当年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称职的予以辞退。聘期内因违纪违法按规定必须辞退的,解除聘用合同。
3.报酬待遇
聘用期间,参照沙市区村“两委”副职平均报酬发放工资,并按月发放电话补助、交通补助、住房补助,综合报酬约3800元/月(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行选择购买)。对表现优秀的村级后备干部,在调整村“两委”人选时优先考虑。对任满一个聘期且表现优秀的继续签订聘用合同,优先推荐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内容由中共荆州市沙市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16—8883902。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