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1〕1号)精神,现将郧阳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审查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公告
(一)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分组)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1:郧阳区2021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二)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21日—6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地点:郧阳区教育考试中心二楼会议室(城关镇小石桥巷,城关镇政府旁边院内)。
(四)所需材料及要求。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为: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属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2021年8月31日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按时提供的,不予聘用。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属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教师资格证书的,应提供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2021年8月31日应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按时提供的,不予聘用。
5.报考乡镇幼儿园的考生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6.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一寸照片2张。
7.《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
8.2021年以前毕业的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注册、打印,提供二维码版)一份。
9.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并在复印件上签名。
10.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缴纳面试费50元,符合减免条件的办理减免手续。
(五)注意事项。
1.面试资格审查时建议由考生本人到现场接受审查,不能到场的必须出示《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考生不按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3.本次为资格初审,对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还将与调档同步进行资格复审。对提供虚假证件和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考试面试及后续所有环节需公告公示的,一律在郧阳网(http://www.hbyunyang.net)公示公告栏上发布,所有程序不一一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关注郧阳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5.考生参加资格初审时,所有考生戴口罩,相互之间保持1.5米距离,现场量体温,体温超过37.3度,需在指定地点待审。十堰地区以外考生持三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县级以上医疗、疾控部门出具的报告)参加资格初审。考生资格初审前28天到过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禁止来郧参加资格初审(不真实提供28天行程的视同弄虚作假),本人可将资格初审资料委托他人参加初审。
6.咨询电话:郧阳区教育局人事股0719-7224036。
附件:1、郧阳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资格审查考生名单.xlsx
2、郧阳区2021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doc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