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现就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本通知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1年2月22日18时前,关注“湖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须同时提交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放弃面试的,须同时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具体要求如下:
(一)关注“湖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ubeishuiwu。
(二)在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微平台”进入“公务员招录”模块,先按照指引完成面试确认,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相关资料。电子邮件须按用人司局分配的专用邮箱地址发送(详见附件2)。
考生当前使用手机号与网上报名时填报不一致、导致无法在微信公众号验证的,请考生本人在工作时间拨打湖北省税务局考试录用公务员咨询电话(027-87322493),核对相关信息后申请变更。
电子邮件主题。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面试(用人司局+职位代码)”,例如:张三确认参加面试(国家税务总局XX县税务局3001101234567)。
(四)电子邮件正文。内容样式见本通知附件3.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五)电子邮件附件。为包含全部面试资格复审材料的压缩文件。请将每份材料通过扫描或手机拍照等方式,制成图片文件,图片须端正、清晰、大小适中,建议每个图片文件控制在1MB左右,所有图片打包压缩为一个RAR或ZIP文件,文件名统一为“XXX资格复审材料(用人司局+职位代码)”。具体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六)放弃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和正文均为“XXX放弃面试资格(用人司局+职位代码)”。邮件附件为《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内容样式见本通知附件4),须经本人手写签名后,制作为电子照片或扫描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面试等工作安排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面试拟于3月15日之后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和我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保持通讯畅通。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方式: 027-87322493(电话)
027-87322493(传真)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1年2月8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