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2021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现将本次招聘的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参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面试人员名单。
免笔试人员不受面试比例限制,不占用面试指标。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1年12月11日(周六);开考时间为上午8:30。
面试地点:武汉市第一商业学校(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北路106号)
三、面试形式
此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均为15分钟。
四、面试程序
1.进场。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免笔试人员不需提供)、资格复审合格通知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签名、捺手印)于考试当天7:30进场。8:15考点大门关闭,未进入考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签到及抽签。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在指定物品存放处将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等个人物品寄存后完成签到。考生签到后,按岗位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3.面试。考生经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进行面试。
4.听分。面试完成后,采取隔位报分法对考生宣读面试成绩,考生听分后在面试成绩确认单上签字,签字确认后有序离开考场。
五、成绩计算与公布
1.面试成绩计算:去掉考官评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值为面试得分。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2.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分岗位在考点公示栏张贴面试成绩。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人员按面试成绩直接计入综合成绩。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核程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具体加试办法另行通知。
六、有关事项和要求
1.考生应于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面试考生须知》及《面试疫情防控须知》,熟悉掌握考试安排、纪律以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2.对考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到场,或未携带规定证件资料参加考试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和要求,不得影响正常考试秩序,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未达3:1的岗位,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继续按招聘计划进行本岗位面试。面试公告一旦发布,就不再递补。
5.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其中对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合格分数线控制,综合成绩不低于65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6.考生应注意提前查询和确认考点位置、交通路线及考试期间天气状况,确保考试当天安全、准时到达考点。
7.面试结束后,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方便招聘单位及时联系沟通。
8.资格审查贯穿报名、资格复审、面试、考察等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档案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9.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咨询电话:027-83331018、 027-83331558。(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8:30-11:30、14:30-17:00拨打,其余时间不受理)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