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东湖高新区教育局下属公办中小学招聘临时卫生技术人员3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东湖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临时卫生技术人员39人(具体岗位见附件)。
二、任职要求
1.有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2.拟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3.具有卫生工作经历,特别是有校医、儿科或儿童保健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4.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④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国家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⑤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的;
⑥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的卫生保健工作,拟订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在学校领导下,具体实施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做好学校卫生保健技术指导工作。
2.按照国家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学校传染病的预防控制相关管理工作。
3.加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完善工作预案,熟悉事件报告流程。一旦学校发生突发事件,能及时上报,并配合辖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健康、卫生监督及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和控制。
4.开展视力不良、龋齿、肥胖、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沙眼等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正工作。对体弱、残疾学生加强医学照顾、健康指导和心理卫生工作。
5.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活动,加强青春期教育和青春期卫生指导,普及卫生保健知识,提高学生的卫生素质和自我保健功能,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有计划地培训和建立一支卫生员或红十字青少年骨干队伍。
6.建立师生健康管理工作制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师生体格检查工作。加强对学校卫生室(保健室)的医疗器械和药物管理,做好学生一般伤病事故的处理、转诊以及学校大型集会活动期间的卫生保健工作。
7.加强学校环境卫生、教学卫生、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学生宿舍卫生、体育卫生和劳动卫生的管理和指导,配合辖区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及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学校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指导学校开展爱国卫生活动。
8.规范学校卫生资料的管理,熟练使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收集、统计,反馈师生的健康信息,为学校卫生工作的决策提供参谋。
9.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各种有关学生的专项调查和干预工作,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相关学校卫生工作。
10.录用人员驻校工作期间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区教育发展研究院体卫艺办和光谷人才公司的三重管理,区教育发展研究院体卫艺办和学校负责进行学年度工作考核,作为下一学年度是否聘用的依据。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体检、政审和犯罪记录筛查、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2021年8月23日—24日)
应聘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招聘学校进行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考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面试考核(8月25日—27日)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可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并通过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考核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技能测试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
(三)体检和考察(8月30日前完成)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实施办法进行,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合格的,按规定进行考察和犯罪记录筛查。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核成绩高低顺次递补。
五、薪酬及聘用管理
凡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相关工作由各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专职卫生技术人员的薪酬待遇根据工作地点和执业资格综合确定,年人均7-9万元(含社保和公积金)。由招聘学校根据聘用教师“出工、出力、出绩”的工作原则实行考核发放,浮动取酬。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简章以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及“武汉掌上人才”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
(二)应聘者须诚实守信,凡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三)本次招聘将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学校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四)本次招聘具体事宜咨询招聘单位(见附件),教育局咨询、监督电话:027-67880466。
(五)本次招聘事宜,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武汉东湖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临时卫生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