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审判工作发展需要,充实法院队伍,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取适合法院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聘用制书记员20名,司法警察2名。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司法事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社会影响。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3年2月19日以后出生)。
2专业条件:①一般要求:聘用制书记员限法学类专业,司法警察限法学类专业和公安类专业。
②放宽要求:聘用制书记员有一年以上法院、检察院工作经验或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专业不限;退役军人报考司法警察岗位,专业不限。
3 学历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程序
1 报名:报名者于2021年2月19日—2月28日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须登陆到洪山区人民法院官网,下载《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提交到邮箱179374277@qq.com。
2 考试方式: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其中书记员需进行打字录入测试,司法警察需进行体能测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者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五、聘用待遇
1一般标准:试用期满后聘用人员的月工资收入3150元(不含应当由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
2特殊标准:聘用人员中,如已有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者,工资待遇为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收入3350元(不含应当由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
3绩效奖金:聘用人员视工作表现情况于年终发放绩效奖金。
4本院不提供住宿,请被聘用人员自行安排。
5录用后与武汉楚秀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