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洪山区2021年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现将洪山区教育局2021年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复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复试对象
已参加洪山区2021年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面试考试,按照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面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复试)。对岗位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考生未达到1:3比例的,考生达到面试合格线75分,方可进入复试。复试人员需通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复试资格。复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试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且不再进行递补。
二、复试人员名单(附件:洪山区2021年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拟进入复试人员名单)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
1.复试时间:2021年1月22日(周五),考生应于上午8:00前到达考点并到指定候考室候考。注意:考生应严格遵守时间规定,面试当天上午8:15未进入考点学校大门的,视为迟到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2.复试地点:武汉市洪山实验外国语学校(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南路123号)
四、复试形式和内容
1.复试主要采取无学生讲课方式进行,时间15分钟。复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运用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原理组织课程实施、实现教学目标,以及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等学科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月20日(周三),一天。
序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资格复审时间 |
1 | 高中语文教师 | 17129 | 1月20日(周三)上午9:00-11:30 |
2 | 高中数学教师 | 17130 | |
3 | 高中物理教师 | 17131 | |
4 | 高中思政教师 | 17132 | |
5 | 高中心理健康教师 | 17133 | |
6 | 初中语文教师 | 17134 | |
7 | 初中数学教师 | 17135 | |
8 | 初中物理教师 | 17136 | 2021年1月20日(周三)下午2:00-4:30 |
9 | 小学语文教师1 | 17137 | |
10 | 小学语文教师2 | 17138 | |
11 | 小学语文教师3 | 17139 | |
12 | 小学数学教师 | 17140 | |
13 | 小学科学教师 | 17141 | |
14 | 小学心理健康教师 | 17142 |
2.资格复审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D层(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黎明村118号)。
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网上审查资料清单”所列资料原件,以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登记表、面试准考证及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参加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相应资料参加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复试资格。
六、复试程序
1.报到: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报到候考,超过规定时间15分钟(以达到考点大门时间为准),取消复试资格。
2.抽签:考生签到后,按要求进行抽签,确定复试顺序。
3.备课:考生按照抽签顺序,经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备考室,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备课。
4.复试: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指定考场复试。
5.候分:复试完成后,隔位公布复试分数,考生到指定候分室听分,并在复试结果通知单上签字,签字确认后有序离开考场。
七、成绩计算与公示
1.复试成绩计算:去掉考官评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值为复试得分。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2.当天面试成绩结束后,在考点公示栏张贴相关岗位复试成绩。
3.综合成绩=面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按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等额数确定拟录人员,并在洪山区政务网(http://www.hongshan.gov.cn/)进行公示。
4.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核程序。对考生弃考等原因造成岗位招聘计划与参考人数未达到1:3的,考生应达到复试合格线75分,方可按招聘计划数安排体检、考核环节。复试完成后,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将在洪山区政务网站进行公示。
八、复试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迟到超过15分钟(以达到考点大门时间为准),一律作自动弃权处理。陪同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2.考生进入候考室时,要主动出示报名表、本人二代身份证、面试准考证、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和“网上审查资料清单”所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工作人员对每位考生进行身份确认和资格复审。
3.考生必须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或其它电子工具关闭,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生在候考、备考、复试、候分期间,如发现仍携带通讯工具,无论是否使用,均视为作弊处理,取消复试资格或复试成绩。
4.考生要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在候考室等候期间,不得擅离候考室,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向工作人员打听考试内容;需要去卫生间的考生必须向工作人员报告,并由工作人员陪同,不得在候考室以外的地方谈论、逗留。
5.考生进入备考室时,要将随身携带物品一律交给工作人员保管,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纸张、笔记本、通讯工具等进入,备考室有纸笔供考生使用。备考书目和考题不能带出备考室,备课草稿可带出备考室。
6.考生进入复试室时,可将备课草稿带进复试室。复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带走备课稿纸。
7.复试时,考生不得自报姓名,不得透露家庭成员等与个人身份相关的信息,否则取消复试资格;当听到主考官说“开始”时,方可开始,在确认完成后,应报告“完毕”。
8.复试各环节限时时间结束,计时员将以铃声提醒,考生应立即停止。
9.考生获知自己的复试成绩后,立即离开考点,不得滞留。当天复试全部结束后,将在考点公示栏贴公示《复试成绩公示表》。
10.对违反其它有关招聘工作规定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或专业岗位复试成绩。
有关事项和要求
1.根据全市防控要求,考生进入考点前应服从疫情防控“四必”要求,即:身份必问(同时出示“湖北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信息必录(出示报名登记表、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等)、体温必测、口罩必戴。注意:湖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均为绿色标识,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点。
2.复试之前须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按《武汉市2021年度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公告》中“网上审查资料清单”所列资料,带齐原件及其复印件和补充证明材料。
3.请考生确保报名表登记的手机电话畅通,以便与入围考生联系。
4.复试环节,对于考生弃考等原因造成岗位招聘计划与复试参考人员不足1:3的岗位,考生应达到复试合格线75分,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
2021年1月18日
附件:洪山区2021年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拟进入复试人员名单.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