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系湖北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公办高职院校,学校前身是在毛主席、周总理的亲切关怀下,于1959年成立的长江工程大学。学校因水而生、依水而兴,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所以“长江”命名的大学,首任校长是被毛主席称为“长江王”、时任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长江水利委员会前身)主任的林一山同志。学校地处武汉市,现有文化大道校区、长江新区校区2个校区,占地面积600亩,是全国水利高职示范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职院校、湖北省“双高院校”建设单位。
二、引进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人才引进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相关待遇
(一)可享受免费提供过渡性公寓房一套(使用3年);
(二)提供基本安家费,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等人才给予不少于十万的安家费(税前);
(三)对正在进行的省级及以上科研社会服务项目提供经费支持。
具体待遇可根据工作业绩和成果实行“一人一议”方式协商确定。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学校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情况,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校内各用人单位在相对集中时间、分批进行考核,岗位计划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注册报名,报名网址https://rs.cjit.edu.cn/ZP。点击人才模块选岗报名。
3.报名材料: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业绩支撑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按周岁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即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毕业证、学位证及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同时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时间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对到期或超过单位批准延长期限,未能取得相应证件资料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考试考核
用人部门经资格审核确定拟考核人员后组织面试。学院成立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以试讲、业务能力考察、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应聘人员专业相关知识、专业理论素养、教科研能力等,并形成考核意见。经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参加体检、心理测评和考察人选。
八、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考察工作由学校考察小组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九、公示及备案
(一)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十、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cjit.edu.cn/)为本次人才引进公告发布网站,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cjit.edu.cn/)为人才引进考核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933369(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27—87933225(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
附件: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人才引进岗位表.xlsx
2025年4月11日
原始标题: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szsydwgkzp/zpgg/202504/t20250411_5613195.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