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满足临床科室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松滋市卫生健康系统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市卫生健康局党组同意,面向社会招聘7名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有不良征信记录人员;
4.与松滋市内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已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人员;曾与松滋市内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人员离职未满12个月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学历要求:护理学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书或执护考试成绩合格。
(三)年龄不超过25周岁(200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因招聘岗位需要,要求身高158cm及以上。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发布在松滋市人民医院网站、公众号。
(二)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1.岗位的年龄条件按周年计算,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2.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应在2025年7月1日之前。
(三)报名:2025年4月8日至4月14日(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双休日等非工作时间不接受报名)。请应聘者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高中、专科和/或本科毕业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执护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及截图、职称证书、中国人民银行征信记录、工作经历证明、奖励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到松滋市人民医院门诊4楼人事股现场投档。
(四)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在招聘工作中任一环节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请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本人现场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满分各为100分,考试顺序为笔试 、面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成绩合格人员进入下一考试环节。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采取手机线上考试,考试内容为护理岗位专业知识。
2.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达不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阶段,取消相应资格。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评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2.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设定为75分,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取消相应资格。
(三)加分政策。对考生的学历、政治面貌、奖励、专业技术职称等四个方向设置加分项。以考生提供的证明或佐证材料为依据,各项目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计分。
考生按照综合成绩(考试总成绩+加分值)由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考试总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四)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未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2.考生应准点进入考场,迟到不得进入。考生应提前关注考试当天天气、考点附近交通状况等,做好出行和饮食规划。请考生尽量提前到达考点。
3.笔试阅卷采用系统评卷,没有人工登分、加分过程,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考生可手机线上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五、体检、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的组织。体检由医院健康体检科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人员的递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医院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二)公示
医院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报松滋市卫生健康局,经审定后,在松滋市人民医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常情况,由市人民医院人事股通知拟聘人员按期报到。拟聘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30日内到市人民医院人事股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它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进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弃权的,应由本人出具书面声明,提交医院。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确系无法联系的,由人事股据实记录,视同考生自动弃权。《公告》中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二)此次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工作由松滋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有关政策口径由松滋市人民医院人事股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https://hbszsrmyy.com/newsinfo/8218444.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