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委编办关于核准2025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用编计划的函》(鄂编办函〔2025〕22号),核准我县2025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用编20名。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5〕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湖北省宣恩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2025年度宣恩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岗16名,其中农村小学9名,农村初中7名。其具体岗位为:
类别 |
学段 |
学科名称 |
学科代码 |
岗位数 |
新机制 |
小学 |
语文 |
201 |
2 |
新机制 |
小学 |
数学 |
202 |
4 |
新机制 |
小学 |
科学 |
205 |
1 |
新机制 |
小学 |
体育 |
207 |
2 |
新机制 |
初中 |
语文 |
301 |
2 |
新机制 |
初中 |
历史 |
305 |
1 |
新机制 |
初中 |
物理 |
307 |
1 |
新机制 |
初中 |
生物 |
309 |
2 |
新机制 |
初中 |
体育与健康 |
311 |
1 |
(二)2025年度宣恩县地方自主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教师岗4名,其具体岗位为:
类别 |
学段 |
学科名称 |
学科代码 |
岗位数 |
地方自主招聘 |
初中 |
数学 |
302 |
3 |
地方自主招聘 |
初中 |
信息技术 |
313 |
1 |
二、报考条件
报考2025年度宣恩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岗的以《湖北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中的岗位资格条件为准。
报考2025年度宣恩县地方自主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教师岗的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二)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岗位资格
1.学历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无要求)。
2.专业条件:
岗位名称 |
专业条件 |
|
研究生专业 |
本科专业 |
|
数学教师岗位 |
0252应用统计、0701数学、0714统计学、020208统计学、045104学科教学(数学) |
0701数学类、0712统计学类 |
信息技术教师岗位 |
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35软件工程、0839网络空间安全、0854电子信息、1405智能科学与技术、040110教育技术学、045114现代教育技术、045117科学与技术教育 |
0807电子信息类、0809计算机类、040104教育技术学 |
以上岗位所需专业,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设定(目录见附件)。对部分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我们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3.年龄条件:应聘考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其他条件。
(1)持有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持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2)一经聘用,在本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满5年才能流动。
(3)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比例不足1:3时,不核减岗位,无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时取消岗位计划。
(4)所有招聘岗位划定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待考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和考生成绩分布等情况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在面试考前划定。未达到成绩最低合格线的均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应专门设置最低合格线。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确定于今年3月份退役的除外);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未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笔试
按照2025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要求报名并参加笔试。
温馨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于2025年3月15日9时至3月21日17时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进入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填报完成后,考生可于2025年3月15日9时至3月21日17时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条件的考生,请于3月15日9时至3月21日17时,登录2025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在线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线办理减免手续。
(三)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应于3月15日9时至3月21日17时登录2025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在线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四)笔试时间:2025年4月19日8:30-12: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5月下旬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考生自行查询本人成绩。
四、面试资格审查
考生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才可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县教育局组织进行。
(一)面试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依据报考岗位类型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如参加资格复审的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则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不核减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所有考生进入面试。
(二)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原则上需应试人员本人到现场进行,校验下列资料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具体如下:
1.笔试准考证;
2.二代身份证;
3.学历证书(尚未发放学历证书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学籍在线证明和限时取得有关证件的承诺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教师资格证书(持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已认定通过的证明视同);
6.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2寸照片2张(底色不限,在照片背面写清报考学段学科、姓名)。
以上1-5项材料复印件必须按先后顺序装订,一次性提交。如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
特别注意:
凭境外学历报考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主管部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文件原件。
(三)面试资格复审要求
特别提醒:资格复审合格者,由宣恩县教育局发放《湖北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人选。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报考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由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按程序从笔试岗位依该类别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报考单位。递补期间,考生报名提交的通讯方式联系不上,又未提供其他联系方式的考生视其为自动放弃,并依次由下一位考生递补。
经资格复审符合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的,届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合格名单相关信息均在宣恩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e.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地方部门平台链接>宣恩县直>宣恩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栏目中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公告及相关事宜待资格复审结束后在宣恩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e.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地方部门平台链接>宣恩县直>宣恩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栏目中发布。
六、总成绩公布
考生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测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
七、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中《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笔试成绩中《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成绩均相同时,可结合专业特点依规发布公告后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八、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实施。考生须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依规可延迟体检的,遵医嘱实施体检,体检结果合格的,按程序依规实施下一招聘环节的工作。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应在受检考生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二)考察工作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表现、拟任岗位资格、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出现的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规依次递补,递补时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九、确定拟聘人员
考察合格人员依据岗位计划表,按照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工作岗位。体检延迟或考察延期的人员待考察合格后,在剩余岗位中选岗。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由中共宣恩县教育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拟聘人员。
十、公示和备案
招聘完成后,及时依规对拟聘人员公示、备案。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规依次递补。
十一、聘用管理
用人单位以人社部门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文件为依据,在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后,办理人员编制、岗位认定、聘用合同签订、工资待遇等人事聘用手续。
(一)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二)用人单位根据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经历等相关管理规定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须在办理入职手续前交齐相关证明资料。
(三)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与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十二、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三、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宣恩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e.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地方部门平台链接>宣恩县直>宣恩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资格复审、面试、测试总成绩、体检及考察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8-5820061
监督举报电话:0718-5848929
宣恩县教育局 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0日
原始标题:2025年湖北省宣恩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nc.hbea.edu.cn/news/View.aspx?sn=2996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