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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年薪制工作人员招聘1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0 16:28:35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专业化人才师资队伍建设,增强办学活力,满足我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年薪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数与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年薪制校聘工作人员10名。见《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年薪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或诚信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hbliti.edu.cn)为本次招聘公告、成绩、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年 3月11日 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线下报名。每人限报 1 个岗位。应聘人员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将《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年薪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电子版以“2025年年薪制工作人员校招+岗位名称+姓名”文件命名以附件形式上传。联系人:闻彬 ,联系电话:027-87137238。未按规定要求的报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三)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报名材料电子版按以下顺序汇总提交:

1.《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年薪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2.提交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大学本科起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本科阶段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阶段学生证、研究生阶段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 证报告》);

3.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面试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并提交认证证书和中外文对照成绩单;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岗位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缴 纳社保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需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党员(预备党员)证明;

7.报考岗位对职业资格有要求的,需提交相应职业资 格证书; 

8.报考岗位对业绩成果等有要求的,应提交业绩成果等其他证明材料:包括论文检索报告或发表证明、科研项目证明、专利证明、英语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以上材料请按照序号建立相应的文件夹,按照1,2,3...8命名即可,最后一并打包到“2025年年薪制工作人员校招+岗位名称+姓名”中进行上传。)

(四)报名注意事项

1.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 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应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2025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不作为 2025 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相关工作经历”指与岗位所需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

4.报考岗位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参照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设定。

5.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需在面试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6.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报考岗位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及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能进入考试考核,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1:3的,学校可取消、核减或保留岗位计划。资格初审于笔试前完成,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学校对应聘者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一经发现考生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形式为笔试及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学校将公布通过资格审查参加考试考核人员名单。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在学校网站上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等,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笔试后根据考试难易程度、岗位要求等划定成绩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不足1:3的,学校可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岗位适应性和胜任力等,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面试环节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低于公告中最低合格线者视为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其中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到合格线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总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应聘人员排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有优先条件要求的岗位,以满足相关条件的优先;无优先条件要求的岗位,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组织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五、心理测试、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测试、体检环节人选。心理测试工作由学校组织,心理测试结果作为聘用重要参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由学校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体检费自理。

对心理测试、体检合格人员开展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心理测试、体检及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学校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学校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学校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非事业编制年薪制聘用人员合同管理,年薪制工作人员的聘期为3年。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20日内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有工作经历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合同期满,根据聘期考核结果和当年学校岗位需求情况,予以续聘、解聘。

被聘用的人员采取固定年薪的形式,年薪税前9万元/年(含五险一金)。薪酬按月发放,年底考核优秀,发放奖金1万元,考核合格,发放奖金5000元。同时享受学校工会福利待遇。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由学校组织实施,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27-87137238 87156394(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7156311(纪委办)

附件1: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s://www.jobhb.com/news_details/888.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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