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健委 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第二批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卫发〔2024〕33号)等文件工作安排,开展2024年我市第二批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招聘对象范围
2024届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按2024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也可报考。
(二)招聘单位范围
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道卫生院),工作地点为下设或一体化管理的公办村卫生室,详见附件1。
二、基本原则和方式
本次专项招聘按照“统一规范、分级负责,市州统筹、以县为主”原则,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
三、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大学生乡村医生6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意愿长期从事我市乡村医生工作;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应城市第二批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渠道
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网络平台(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xgcy)进行。
(二)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24年12月6日12:00至12月13日12:00,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并提交报考申请。
2.资格审查:2024年12月6日12:00至12月13日24: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请考生尽早报名并持续关注资格审核状态,以免因资格审核不通过而错过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打印准考证:缴费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12月14日9:00至12月15日9: 00期间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聘用人员阶段。(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按招聘岗位的资格要求确定自己要报考的岗位,并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以免因资格审核不通过而错过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将收取笔试、面试考试费用各50元。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为《医疗卫生专业基础》,主要测验应试者医疗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要求,委托市(州)以上专业机构命制题本。
3.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如未达到1:3比例的,根据实际报考人数降低开考比例进行,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面试
面试内容为《医疗综合类》题型,主要测验应试者综合能力,包括语言表达、问题处理、逻辑思维、团队协作、职业素养等方面。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
3.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参加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若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按实际取得笔试成绩(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递补。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须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5.其他事项。(1)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准时到达考点。未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2)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面试考室,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籍贯等个人信息。如有违反,取消面试资格。(3)考生进入候考室前,所携带的通讯工具一律关闭,连同随身物品一并上交工作人员寄存,面试结束后领回,凡将通讯工具或其他物品带入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成绩。(4)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面试资格。(5)考生提前安排好行程和时间,以免延误当日的进场时间,影响自己的面试。
(五)综合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2.计分办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居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进行加试。
(六)体检
市卫生健康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组织,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标准,结合实际需要拟定考察方案。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审。
考察组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形成“通过”或“不通过”结论。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八)公示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应城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ngche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再进行递补。
(九)结果备案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招聘结果备案及上编手续。
应聘人员凡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群众反映问题查实或者有其他妨碍招聘工作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人员按程序备案后,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在所报考的村卫生室岗位履职。
(二)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因服务未满6年提出离职等情形违约的,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受聘后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卫健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四)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 0712-3238590 市卫健局0712-3266275
附件1 2024年应城市第二批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岗位计划表(1).xlsx
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应城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5日
原始标题:2024年应城市第二批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ingcheng.gov.cn/gsgg/1964498.j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