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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鹤峰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41106)
发布时间:2024-11-06 17:51:59

因工作需要,鹤峰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国投公司”)下属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6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名,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身体健康,符合任职条件;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

(四)承诺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1.有犯罪记录的;

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受到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6.有吸毒史或组织、参与贩卖毒品的;

7.现役军人;

8.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流程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鹤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efeng.gov.cn/xxgk/gkml/zkly/ygrs/)和县国投公司微信公众号(鹤峰国投)公开发布。

(二)报名

应聘人员进入公告页面,下载附件《个人简历模板》,按要求认真填写后,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职业资格(职称)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单位证明/社保证明/劳动合同等)及岗位相关操盘案例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文件打包压缩后投递至报名邮箱:873725542@qq.com,并在邮件主题栏中注明应聘者姓名及单位岗位名称(格式如:张三应聘千新公司会计岗),报名时间截止到2024年11月12日17:00。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718-6105520。

四、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根据基本条件和任职条件,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投递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公司另行通知本人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请应聘人员随时保持通讯畅通。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录用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单位均可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五、测试

本次招聘测试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与经验、专业技术能力等。应聘岗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一)先笔试后面试的岗位

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名单,同岗位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试照常进行。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优先条件、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未达60分为不合格,不进入下一环节。

(二)先实操后面试的岗位

实操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考生考试总成绩=实操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生实操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名单,同岗位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试照常进行。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优先条件、面试成绩、实操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未达60分为不合格,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仅面试的岗位

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优先条件高低顺序排序。在面试期间,用人单位认为应聘人员未达到相关岗位的任职条件,拥有保留该岗位进行下次招聘的权利。

六、成绩公示

对应聘人员测试成绩在鹤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efeng.gov.cn/xxgk/gkml/zkly/ygrs/)和县国投公司微信公众号(鹤峰国投)公示3个工作日。

七、复审和考察

根据测试成绩,按照考察人数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复审和考察人选,并电话通知本人。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八、体检

复审和考察结束后,通知考察合格人员到鹤峰县中心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办理入职手续。

若考察和体检任一环节不合格的,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聘任与薪酬

招聘入职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约定内容和相关制度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职位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予以解聘。

责任编辑:宋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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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hefeng.gov.cn/xxgk/gkml/zkly/ygrs/202411/t20241106_1632083.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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