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帮助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实现就业,经报市卫健局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未取得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宜都市公立医疗机构在岗职工。
二、招聘对象、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本次具体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招聘要求等情况详见《宜都市妇幼保健院残疾人公益性岗位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至7月10日17:00止。
2.报名方式:可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网上报名需将以下材料打包压缩发送至296750300@qq.com邮箱,邮件名应为“姓名+电话+学校”。
(1)《宜都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扫描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扫描件;
(3)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
现场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1)《宜都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报名地点:宜都市妇幼保健院康复楼5楼人事科办公室。(宜都市宜华大道100号)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名的同时开展资格审核,由考生按医院要求如实提供审核资料,对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将及时与考生沟通相关情况。资格审核合格的,在医院官网发布公告,通知考生按时来院参加考试。
(二)考试安排
笔试时间:2024年7月12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宜都市妇幼保健院康复楼5楼会议室
考试采取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确定,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岗位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按综合成绩60分设置合格线,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达到合格线(在合格线以内)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中介组织进行培训,不指定任何参考资料和复习范围。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综合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出现并列情形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加试笔试。
(三)成绩公示
面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入围人员名单在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以内在宜都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四)体检安排
公示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统一在本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宜都市妇幼保健院统筹组织考察工作。应聘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无涉毒吸毒证明、银行征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递补
遇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录用
公示结束后,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持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审核无误后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工资福利按医院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执行。被聘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及附件中所列岗位相关要求等内容,由宜都市妇幼保健人事科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17-4836368
宜都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7月3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