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4]2号)、《湖北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及《红安县教育系统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精神,现就我县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至6月19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本次面试资格审查分日期分时段分报考学科错峰进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具体安排如下:
红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杏花大道东方明居北夏屋巷口50米)。
联系电话:0713-5251780(有效工作日时间8:30—17:30)。
根据笔试总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从高到低按照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对象(名单见附件1,未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和缺考考生除外)。
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考生放弃资格审查,须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1323235591@QQ.com);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或接通知未按《公告》及时限要求提供声明的,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入围面试资格。
经审查后如某学段某学科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动放弃的,按照笔试总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另行通知。要求各位考生不得更换网报时手机号,随时保持电话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根据《湖北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及《红安县教育系统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按照报考岗位要求提供以下资料,所有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用A4纸打印),考生本人签名,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提交,招聘单位留存。
1.《红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此表须据实填写个人相应信息,并用A4纸双面打印);
4.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应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属2024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并承诺于上岗前提供正式学历、学位证书;
5.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报考幼儿教师岗位必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符合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的相关证件(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2寸彩色登记照2张,用小袋装好便于装订。
1.资格审查由考生本人到现场接受审查。对提供虚假证件和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本次面试和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须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50元,由审查专班在笔试准考证上加盖合格章。
3.考生应注意个人安全防护,做好资格审查相关准备,注意天气变化,绿色出行,资格审查地点禁止考生车辆进入,资格审查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为减少人员聚集,资格审查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4.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有关事项在红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及“红安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