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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咸宁通城县卫生健康系统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8 16:16:34

为稳住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进一步加强全县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中央编办、国家卫健委、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9号)、《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编办发〔2023〕248号)、《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卫通〔2024〕1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县委编办《关于下达2024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用编计划的通知》(隽编发〔2024〕1号)。为做好通城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下达用编计划7名,设岗招聘临床医生7个。具体岗位名称、专业、学历、年龄及其他要求详见《通城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专项招聘公告于5月7日至5月14日起在中国通城网(www.zgtc.gov.cn)发布。

二、招聘范围

(一)招聘对象范围。本次招聘仅限在通城县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道卫生院)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不含社区卫生服务站)且目前在村卫生室服务的36名大学生乡村医生。详见《2024年通城县符合条件报名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花名册》(附件2)。

(二)招聘单位和入编范围。通城县各乡镇卫生院。

三、基本原则和方式

按照“统一规范、分级负责、全县统筹”原则,由通城县卫健局和通城县人社局共同负责招聘考务工作。所有报名考生均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面试成绩按统筹全县报名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实行全县统招统分,录用人员到原村卫生室工作。

四、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如吸毒、性侵、严重失信等)。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8日至5月14日,8:30-12:00,15:00-18:00。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4日18:00。节假日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点

通城县卫生健康局二楼基妇股(209室)

(三)报名办法

1.现场报名。报考人持身份证、学历证明、相关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电子登记照片1张(jpg格式,像素为420×600,大小在100Kb以内,照片命名方式为“身份证号.jpg”格式,现场发到报名群内),到报名地点现场填写《通城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3),不接受网络报名,代理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4)。

2.报名范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对不愿报名的,由本人出具书面《2024年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报名放弃声明书》(附件5)。

3.年龄计算和所有材料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5日。年龄计算方式: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注:本次招聘以上证明材料受理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5日)

4.所有学历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资格审查

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具体由乡镇卫生院进行资格初审,局基妇股负责资格复审,县人社局负责监督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有关事项说明

1.《通城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现场填写提交。

2.报考人需提供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报名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报考人于面试前3天内到通城县卫生健康局二楼人教股(201室)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弃考。

六、考试

本次专项招聘不举行笔试,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所有报名考生均需要参加面试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总成绩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占10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星期六)上午7:00考生开始进入考点,7:30考生开始进入候考室,8:00考生开始抽签,面试开考时间为8:30。面试当天上午8:00前考生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点),具体见准考证。

2.面试地点:通城县实验学校

(二)组织实施和面试程序

1.组织实施。通城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面试工作在县人事考试院和县卫健局共同组织下实施。面试考场和考点设在通城县实验学校,面试评委、考官和相关工作人员由通城县人事考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专业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答题时间10分钟内完成。面试考生用抽签的方法确定面试序号,依次进行面试,每名考生答题结束后,现场评分并公布分数,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详见《通城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面试(候)考室安排表》(附件6)。

(三)面试合格线。面试环节不设开考比例,对资格复审通过且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划定成绩合格线75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即为面试总成绩,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在中国通城网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生面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情形,按以下顺序优先进入体检考察:

1.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

2.取得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的;

3.取得毕业证时间早的;

4.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时间早的;

5.若以上条件均等同,委托第三方加面试,加试只进行一次。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不予聘用。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的受检人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支付复检费用。

(二)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有需要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

2.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和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通城网公布。

八、公示与聘用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一律实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实行递补。凡在公示期内被反映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查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1.学历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不予承认的;

2.考试舞弊、工作经历造假及其它弄虚作假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公示无异议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不影响办理相关聘用和上编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拟聘用人员实行全县“统招统分”,将按在岗村卫生室对应所属乡镇卫生院选岗聘用,并继续在原村卫生室岗位履职。聘用人员在选岗当日必须与属地乡镇卫生完成合同签订,约定双方权力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逾期未签的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资格证的聘用人员,予以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5.招聘人员进乡镇卫生院专项事业编制,由人社部门监督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首次聘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执行从员级到助理级止,具备员级职称的聘任专业技术十三级,具备助理级职称的聘任专业技术十二级。对暂无执业资格人员实行3年过度期,受聘后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首个聘期为正式发文聘用起始执行6年服务期(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因服务期未满6年提出离职等情形违约的,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工作纪律

1.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2.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联系电话:

县卫生健康局:0715—4338731

县人社局:0715-4354912


原始标题:通城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gtc.gov.cn/xxgk/xxgkml/rsxx/zklq/202405/t20240507_3572977.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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