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宜昌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宜昌市乡镇(街道)机关招录村(社区)干部职位的体检、考察比例为1.5:1,其他职位的体检、考察比例为1:1。入围体检、考察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成绩须为“合格”。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抽签区安排详见附件1。
二、体检有关事项
报到时间:2024年5月12日(周日)上午06:30前。
报到地点: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五楼会议室(宜昌市体育场路31号,请考生从体育场路大门进入)。
请考生务必准确掌握报到时间、地点及抽签区安排,提前熟悉场地,合理安排行程。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报到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1张,黑色签字笔1支,体检费400元(自备现金,由体检医院收取,不含复检费)。
2.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等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并提交医院出具的妊娠生产期相关证明材料,关于妊娠生产期考生的体检问题以《报考指南》第二十八条解释为准。体检时应放松心情,保持平和心态,衣着要宽松,方便脱换、不穿着带有金属饰品的衣裤。
4.考生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程封闭管理,从报到至体检结束,严禁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如有携带须交由工作人员保管,违者按违纪处理。凡是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同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对体检中冒名顶替、调换体检样本,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6.体检后,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外地考生在体检当天不要离开宜昌,第二天中午12:00前未接到电话通知的方可离开。
三、考察有关事项
考察工作由宜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市直招录机关负责具体实施,时间安排为5月7日至24日,各位考生的具体考察时间由各考察组联系考生确定,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考察注意事项:
1.考察主要采取到所在单位(或学校、居住地)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2.考生要对照考察内容及要求,如实全面报告个人学习、工作、生活和家庭等方面的情况,提前准备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有关内容可参考附件2)、无犯罪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失信被执行记录及考察组要求准备的其他材料,并协助考察组做好各项考察工作。
3.体检、考察可同步组织实施,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由招录机关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报宜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咨询电话:0717-6252003
附件:
1.宜昌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体检抽签区安排表
宜昌市公务员局
2024年5月6日
原始标题:宜昌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xdjw.gov.cn/content-51546-9842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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