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宜昌市2024年度强制隔离戒毒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为报考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执法勤务职位已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于4月28日(星期日)上午在宜昌市猇亭区迎宾大道28号进行。
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4月28日9:00前在宜昌市猇亭区迎宾大道28号集合点名候考,体能测评9:30正式开始(9:00未到达候考场地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考生应准确掌握考点地址,提前熟悉考点及交通路线。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考生须知》(附件2)。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安部2024年2月发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2011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原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同时废止)执行。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实施规则见附件3、附件4。
3.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律视为弃权,体能测评不合格。
4.体能测评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两证不全不得进入考点)进入考点,陪同和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随行车辆一律在考点外自行妥善停放。
如有疑问,请向宜昌市司法局人事警务科咨询,联系电话:0717-6730680。
附件:
原始标题:宜昌市2024年度强制隔离戒毒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xdjw.gov.cn/content-51546-984217-1.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