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湖北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告》,现就恩施州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对象按照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依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笔试折算成绩相同的,一并参加资格复审。未达到报考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
1. 时间: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4月17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 地点:恩施州工人文化宫一楼(恩施市清江东路8号,原州民族广场)。
3. 方式: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对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确有困难的,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可以采取委托他人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委托书或确保资格复审资料真实可信的承诺书。
三、考生须提供的资料
1. 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户籍证明以户口本为依据;生源地证明以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为依据;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可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银行或单位工资清单等足以证明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资格复审时,审查单位组织考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查学历学位。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2. 报考招录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及退役士兵等职位的,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教育厅出具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
3. 留学回国人员要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四、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
全州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另行安排。
五、职位取消、核减、降低比例情况
(一)职位取消情况
宣恩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管理岗2无资格复审对象,按规定取消该职位。
(二)核减、降低比例情况
建始县乡镇机关综合管理岗1、巴东县乡镇机关综合管理岗1、宣恩县乡镇机关综合管理岗1、巴东县公安局执法勤务岗2等4个职位按照不低于2:1竞争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鹤峰县乡镇机关综合管理岗1核减招录计划2名,按照不低于2:1竞争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建始县公安局执法勤务岗2核减招录计划1名,按照不低于2:1竞争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由于考生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资格复审后达不到3:1竞争比例的职位,除经审核同意开考的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外,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减招录计划。
六、其他事项
1. 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
2. 报考人员在参加我州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其他地方机关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等,应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我州公务员考试的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资格复审对象。隐瞒不报的视为不诚信。
3. 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录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 资格复审期间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5. 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工作安排请关注恩施州党建网发布信息。
附件:
恩施州公务员局
2024年4月13日
原始标题:恩施州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lp4cOfW4q1ldrk0uFunng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