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宜昌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按照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依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笔试折算成绩相同的,一并参加资格复审。未达到报考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复审。具体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组织及时间、地点安排
宜昌市直职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市直招录机关负责;县(市、区)职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全市资格复审时间为4月14日至4月17日,各职位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见附件2。
三、职位取消、核减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资格复审前,对达不到规定3:1比例的艰苦边远地区(范围为我省37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职位,可以按照不低于2:1竞争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其他达不到3:1竞争比例的职位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减招录计划。经研究,取消14230202009017006职位的招录计划。
四、考生须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时,审查单位组织考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查学历学位。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由学校所在教务部门出具证明,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再向审核单位提交原件,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查核。
2.报考招录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需要服务期满2年)及退役士兵等职位的,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教育厅出具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3.留学回国人员要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五、其他事项
1.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
2.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录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期间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4.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工作安排,请关注本网站发布信息。
联系电话:0717-6252003。
附件:
宜昌市公务员局
2024年4月12日
原始标题:宜昌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xdjw.gov.cn/content-51546-98418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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