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7〕7号),加快建设曾都区一流教师队伍,推动人才强区战略,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随州市企事业单位2024年度人才引进公告》及其他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曾都区决定开展2024年随州市曾都区教育系统急需专业人才引进活动,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引进学校及岗位数量
本次人才引进面向重点高校招聘教师50名,聘用到城区高中、初中任教。招聘学校及岗位情况详见《2024年随州市曾都区教育系统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引进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本科生25周岁及以下(1998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
5.持有相应(或高于)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相应(或高于)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符合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视同符合教师资格报考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流程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人才引进招聘采取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等高校设置报名处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公告》,下载《2024年随州市曾都区教育系统急需专业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认真、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报名表》上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并保持电话畅通。
现场报名定于2024年4月18日(9:00—17:00),报名时初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参加现场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在提供原件的同时须提交以上资料复印件各一份。
曾都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的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面试
本次人才引进招聘免笔试,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于2024年4月19日18:00前电话通知。面试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4月20日上午8:30前到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参加面试。缺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应聘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面试时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在面试过程中有严重违纪的不予录取。
面试考官由曾都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选派,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考生抽签确定面试先后顺序,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7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每个面试组设置考官设7名,独立评分(保留一位小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考官的平均分为考生最终得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结果通过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因教育教学急需,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可不核减招聘岗位,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经面试后决定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本次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不足1:3的岗位,另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排名:学历高的→专业对口的→组织加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需要进行复检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复检一次。考察采取实地座谈、与考生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业水平、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以及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员。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并将名单在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有考生自愿放弃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不再递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选岗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随州市曾都区教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选岗。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报考学段、学科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确定聘用岗位,并现场签字确认。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选岗后,报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政府审批,由随州市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录用通知,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最低服务期为5年。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对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
引进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且计入聘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员纳入随州市曾都区事业单位编制,符合工龄连续计算政策的可连续计算工龄。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在转正定级时可定岗专业技术10级,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在转正定级时可定岗专业技术11级,本科学历的人员在转正定级时可定岗专业技术12级。
(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按规定享受随州市购房补贴政策(每人享购房补贴15㎡)。
(三)“双一流”高校的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人才补贴40万元/人,每工作一年发放8万元/人;“双一流”高校的硕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人才补贴25万元/人,每工作一年发放5万元/人;“双一流”高校的本科毕业生5年内给予人才补贴15万元/人,每工作一年发放3万元/人。最低服务期内自动离职的,须按下列标准退还已经发放的人才补贴:服务期不到3年的,须退还发放的全部人才补贴;服务期满3年但未满5年的,须退还发放全部人才补贴的50%。
(四)引进人员纳入随州市曾都区组织人事部门重点跟踪培养对象。
五、其他事项
(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人才引进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规违纪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须密切关注在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的此次人才引进招聘相关的公告、公示等重要信息(不再另行通知),避免错失考试和聘用机会。
(三)在人才引进所有程序中因本人放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至随州市曾都区教育局。
(四)本公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电话:0722-3590872(曾都区教育局),其他政策口径由曾都区委人才办、曾都区人社局负责解释,电话:0722-3062852(曾都区委人才办)、0722-3317529(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2024年随州市曾都区教育系统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岗位表 .xlsx
附件2:2024年随州市曾都区教育系统急需专业人才引进报名表.xlsx
原始标题:2024年随州市曾都区教育系统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engdu.gov.cn/zwgk/zc/qtzd/gsgg/202404/t20240411_1211648.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