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工作需要,经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交警大队执勤岗位警务辅助人员男性1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愿从事辅警岗位的工作;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服从意识;服从组织分配和安排;
3、纪律意识和保密意识强;
4、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纹身、色盲和传染性疾病等具有拟聘岗位的身体条件。体重指数(BMI)不得极瘦或肥胖;双裸眼或矫正标准对数视力4.8以上;
6、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
(二)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4月26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特巡警大队(咸安区锦龙路咸安公安分局综合警务执法办案监管中心院内)
3、应聘者需到现场报名,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征信证明材料、学历证书证明、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退伍证、驾驶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及2张1寸彩色登记照。
4、联系人:刘警官 联系电话:15629941972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1、报名、资格初审(含目测、量身高、量体重、测视力等);
2、政审: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程序进行全面核实调查;
3、面试:采取集中面试,抽签答题方式进行,按得分高低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录用人员(占总成绩50%);
4、体能测试: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摸高等(占总成绩50%);
5、体检:将体能测试、面试二项成绩综合后,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公安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
五、录用聘任
1、公示:依据政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的最终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2、聘用与工资待遇:试用期间两个月工资为2000元/月,配发必要被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人均月工资待遇按现咸安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六、此公告由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原始标题: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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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