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构建“4611”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经研究,决定启动荆州市2024年企业引进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荆州市城区50家企业计划引进各类人才422人,其中民营企业363人、国有企业59人。详见《荆州市2024年企业引进人才岗位计划表》。
二、引才范围
主要面向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的优秀人才(含往届、应届毕业生)。现已在荆州市中心城区企业工作的人员不纳入此次人才引进范围。
三、引进程序
1.发布公告。企业引进人才公告在荆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gzhou.gov.cn)、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jingzhou.gov.cn)、荆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http://jxj.jingzhou.gov.cn)发布,报名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进行查询。
2.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自行与招聘企业联系引进事宜,企业引才具体名额、岗位条件、联系方式见《荆州市2024年企业引进人才岗位计划表》。
3.资格审核。企业负责审核应聘人员的学历、年龄、专业、职称等基本条件。
4.人岗相适分析。采取面试、面谈或实际操作等方式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5.签约聘用。报名人员通过面试或面谈后,企业与拟引进人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办理入职手续。
四、有关待遇
企业引进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薪酬及福利待遇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同时参照《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激励若干措施》的规定享受以下待遇:
1.人才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5年内分别给予16万元、5万元人才津贴。
2.租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3年内可按1元月租承租人才住房; 房源不足时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年96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连续发放3年。
3.购房补贴。在荆州市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宅,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万元发放购房补贴。
4.提供子女优先入学服务。引进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可按照本人意愿,协调相关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优先安排,保障入学。
相关事宜由荆州市委人才办和荆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16-8468742(荆州市委人才办)、0716-8261770(荆州市人社局)。
附件1:荆州市2024年企业引才岗位需求表(民营企业).xls
附件2:荆州市2024企业引才岗位需求表(国有企业).xlsx
原始标题:荆州市2024年企业引进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zrsks.cn/zwgk/zygg/202402/t20240202_903884.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