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1.特警(反恐)辅警10人,男性,年龄18—30周岁。从事巡逻执勤、治安查缉、维稳处突等特警(反恐)警务辅助工作。
2.勤务辅警10人,男性,年龄18—30周岁。协助民警开展巡逻执勤、治安查缉、值班备勤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特警(反恐)辅警、勤务辅警(男)需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身高1.7米以上;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残疾,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待遇保障
1.特警(反恐)辅警月工资收入2800元起(其中基本工资1900元,绩效工资400元,特勤补贴300元,24小时应急处突补助200元),工龄工资。
2.勤务辅警月工资收入2300元起(其中基本工资1900元,绩效考核400元,乡镇补助50—200元),工龄工资。
3.单位负担社会保险,并随政策要求适时调整。
4.提供食宿,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免费配发服装。
四、招聘岗位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12月19日至12月31日(星期六、星期日正常报名),报名限十堰地区户籍。
2.报名地点:请报名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郧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8号窗口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张1寸照片。
联系电话:15872692609(陈先生)
(二)招聘考试
1.体能测试:特警(反恐)辅警需进行体能测试,测试成绩达标人员,参加招聘考试;勤务辅警不进行体能测试。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法律常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4.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笔试面试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算合格,才可录用。
(三)体检、政审
对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政审名单。体检和政审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标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付。
五、录用及签订劳动合同
被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派遣单位为十堰金光道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符合录用条件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原始标题: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区分局现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20人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6PUY3XDkefVA7GP4ZyQ2g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