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潜江市面向2023年高校毕业生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公告》,现将潜江市面向2023年高校毕业生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工作
(一)体检报到时间及地点
1、2023年12月9日(星期六)上午7:30前。
2、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潜江市民政局机关办公楼六楼会议室(江汉路28号)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对象
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四)体检有关要求和纪律
1、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体检前8—12小时应禁食,并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2、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体检费(现金500元,在体检时由体检医院收取)参加体检。身份证遗失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
3、体检全过程实施封闭管理,从报到起至体检结束时止,所携带的各类通讯工具须由工作人员统一集中保管,未按规定交存的,一经发现,按违规处理。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告知医护人员,暂勿做妇科和尿液检查,待月经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及其它对胎儿有影响的体检项目。
5、体检时,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按规定完成全部体检项目。考生经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6、对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体检医院须作进一步检查的,时间另定。
7、考生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取消聘用资格。对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或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8、考生对当日、当场复检以外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市民政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不在原体检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自理。
9、体检不合格或须进一步检查的,由市民政局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体检人员,请体检人员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10、体检实行随机抽签,体检人员不得将本人姓名等信息告诉体检医生,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11、体检时应着装宽松,不宜佩戴项链、耳环以及穿戴有金属装饰的衣服、连裤袜、连衣裙及长筒靴,
12、体检人员家长、亲属及陪同人员不得尾随至体检医院干扰体检工作,否则作违纪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13、所有项目检查完以后,经带队领导同意,体检人员方可离开体检医院。
二、考察工作
(一)考察时间
考察工作由相关街道、乡镇组织实施。考察时间由招聘单位联系考生确定。
(二)考察对象
根据报考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报考职位计划1:1的比例依次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察方式
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四)考察时考生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考察组要求的其它资料。
三、体检、考察递补人员
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请考生继续关注潜江人事考试网,并保持手机畅通,以免错失机会。
联系电话:0728—6298403
附件: 潜江市面向2023年高校毕业生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pdf
原始标题:潜江市面向2023年高校毕业生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体检暨考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jrsks.cn/qj/002/002002/20231206/3f003f68-dd3b-42f5-a3cb-350381839eb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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